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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室内公共空间”是指现代城市建筑中对城市公众开放,承担一定城市职能并具备城市空间属性的特殊的建筑公共空间。这部分空间是建筑与城市交叉覆盖的空间,它属于建筑空间范畴内,同时又被赋予了城市公共空间的某些职能,兼具建筑空间与城市空间的双重空间属性,并承担双重空间职能。 针对当前我国城市与建筑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建筑学、城市设计、环境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成果,通过对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双重性的研究,总结该空间设计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探讨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设计方法,建立指导设计的理论框架,对于现今城市建筑设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城市室内公共空间历史演进的回顾,总结归纳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空间特性以及行为特性,可以得出,双重性是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本质特征,也是城市室内公共空间区别于普通建筑公共空间的标志。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建筑空间属性包括:空间的一体性、专属性和明确的领域性;它的城市空间属性包括:公共性、模糊性、相对独立性和渗透流动性。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双重性的影响因素包括空间和行为两方面;直接参与并影响双重性实现的各种空间组织要素亦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方面。 通过理论论证及实例分析得出,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设计原则包括:人本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开放性原则、多义性与可选择原则以及关联性与相对独立原则。在可操作层面上,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双重性的塑造方法包括:城市语言的引入、建筑元素的特殊化处理、建筑空间中城市空间的渗透。 对于城市室内公共空间的双重性的研究,本质上是从城市的角度对建筑空间创作提出新的需求,其研究成果对于现代城市建筑的设计创作有所启发,总结和提出的设计策略在现实的设计实践中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