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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业的飞跃式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随之而来的是更加严重的事故损害。在铁路大提速之前,铁路运输人身损害事故致残与致死的比率是相近的。而在动车、高铁相继开通之后,铁路运输事故死亡率呈直线上升趋势。与之相应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却并未进一步地完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快速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此对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争议越来越大。为了能够使受害人获得更全面的经济赔偿,也为了使铁路运输企业能够更加规范、高效地服务于国民经济。本文对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中较为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列举,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案例,通过阐述基本理论,提出相应的优化、解决方案,以期达到完善我国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文章开篇首先介绍什么是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将概念结合具体案例完整的呈现给读者,让读者能够充分了解相关基础知识,更加方便的阅读后文。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阐述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构成等法学基本原理,深入探讨、剖析铁路运输人身损害事故的性质,认定铁路运输符合高度危险作业的特征,应适用无过错责任等内容,为后文提出合理的建议做好理论铺垫。第三部分重点指出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铁路运输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事故责任的划分,限额赔偿以及责任强制保险等内容。文章文章结尾部分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强调了要规范铁路事故责任认定机构,应明确事故责任的划分,需禁止重构赔偿限额,及时建立强制保险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