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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是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从而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随着社会发展,收养行为逐渐跨越地区和国界,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被外国人收养的中国儿童数量逐年递增,如今每年都在两万名以上。由于我国与世界各国以及港澳台地区各自的法律背景、社会现实、经济生活和思维观念的差异,其收养制度在许多方面呈现出千差万别。而随着涉外收养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有关的法律联系也越加频繁,由此产生的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也日渐突出。各国对涉外收养法律适用规则选择不一,逐渐形成属人法、法院地法等理论,其目的都是为充分有效地解决法律冲突。我国于201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解决涉外收养法律冲突,保护儿童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以案例的形式对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结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我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存在的优点和不足,进而对完善相关立法提出几点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先以一个涉外收养案例引出我国涉外收养的法律冲突问题,阐述国际上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则及最新发展,结合案例进行评析。接着简单概述我国涉外收养立法发展,通过新旧法之间的对比介绍法律适用的进步及其不足,最后得出结论并就完善我国涉外收养立法提出几点建议。这四章内容具体如下:第一章首先简单介绍涉外收养基本情况,然后举出案例,通过分析案例的争议焦点指出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及我国涉外收养法律冲突的主要表现。第二章先阐述国际上有关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几个主要规则,包括属人法理论、法院地法理论和行为地法理论等,接着阐述涉外收养法律适用规则的新发展,例如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等等。最后结合本文案例,对这几种法律适用规则的优缺点进行简单评析。第三章对我国涉外收养相关的旧法规定进行评析,指出我国涉外收养法律适用存在的缺陷,通过《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与旧法进行对比,结合案例分析得出涉外收养法律适用规则的进步之处。第四章针对涉外收养法律适用规则的不足和我国目前的形势,就完善我国涉外收养立法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