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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近年来,各地方政府在养老、卫生、医疗、社区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各个领域的购买服务积极开展了探索研究和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不断推进过程中,政府购买会计服务作为调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手段,在深化公共财政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的背景下越来越受关注。在村镇财务管理方面,浙江省从2000年开始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村镇会计委托代理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趋于成熟,自推行实施以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完善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提高了村级会计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随着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在委托代理制的运行和实施中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委托代理机构性质不明、会计信息合法性受质疑;村会计信息不对称、村自主理财困难;监管主体不明确、行政干预明显;会计队伍力量薄弱、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文本的研究是基于政府大力推广公共服务购买的背景下,通过对浙江省诸暨市和临安市两地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向诸暨市和临安市财政局、农经总站、乡镇政府三资管理中心、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发放回收119份调查问卷,同时,还对临安市和诸暨市农经总站进行了实地访谈,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现行村镇会计委托代理制现状,探讨村镇财务治理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通过对现行村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村镇财务信息公共服务购买的可能性,并对其购买方、提供方、监督方的性质与关系,村镇财务信息公共服务购买类型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研究的结论主要有:(1)村镇财务信息公共服务购买是村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发展的方向,随着政府推进公共服务购买和会计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村镇财务治理的方式将由购买会计公共服务的方式替代会计委托代理机制;(2)在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和村镇治理条件下,分析了购买方、提供方、监督方的性质与关系,构建了村镇财务信息公共服务购买的八种类型,并遴选了其中两种类型,认为现阶段可以采取县(市)政府作为购买方,现行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作为提供方,县(市)政府财政部、审计局、农经站等作为监督方的类型,以后采用乡(镇)政府作为购买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为提供方,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作为监督方的类型;(3)分析了村镇财务信息公共服务购买的运行机制,其操作流程是要做好购买之前的准备工作、购买过程中的管理、购买后的管理以及在既定服务期限对服务项目进行检查评估。推行村镇财务信息公共服务购买的建议:(1)第一阶段,建议在浙江省选择个别县(市)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再进行全省推广。在试点过程中,具体要做好制定整体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公共服务购买的具体实施等。(2)第二阶段,在会计市场逐渐成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和运行不断完善之后,加强对提供方的遴选,扩大选择范围,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选择优质的会计服务机构,加强有效的监管和绩效评估,使村镇财会信息质量得到保障,进一步推进村镇财务信息公共服务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