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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价值观与政府治理密切相关,任何形式的政府治理都要与社会价值观相契合、相适应,价值观变迁不同程度地推动着政府治理导向、治理共识和治理评价的转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转型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物质财富持续增长,民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与问题,在一些领域还表现得比较突出。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如果继续通过提高经济绩效来巩固治理秩序的做法就难以长期维系。事实也说明,一些地方政府继续秉持“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进一步的经济发展来解决”的观念,其治理行为往往引发了更多的问题。作为一种知识框架与认识方法,物质与后物质价值观是理解中国政府治理的“一把钥匙”、一个视角。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内外驱动下,中国社会的价值观格局已经并将持续发生深刻变化。虽然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中国社会的物质价值观仍占主导地位,经济建设仍然是“第一要义”,但后物质价值观的兴起与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当然,中国后物质价值观的发展具有区域局部性、代际差异大、受国际环境与互联网影响大等特征。但无论如何,在价值观领域,已经形成了物质与后物质价值观共存的局面,并在其他因素叠加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种价值观的冲突。这从经济发展、社会生活、政治生态等不同层面、不同程度影响着政府治理的结构与效能,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治理困境。在价值观共存、冲突的条件下,政府治理面临的难题体现在不同方面,四川什邡事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政府与群众之间因为价值观偏差而引发群众性抗争的集中反映。在后物质价值观兴起、价值观结构深刻变迁的环境下,政府治理有必要转变理念、调整方向、重构治理体系,去适应新型价值观格局,进而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价值观之间的互强效应。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形成共识性治理、参与式治理与包容性治理。共识性治理的意义在于凝聚价值共识;参与式治理是为了搭建政府与公民沟通的桥梁,优化治理结构;包容性治理是通过政策机制去平衡利益、保障权利,增强政治认同,并巩固政治共识。这样的政府治理体系建构,呈现了回应性、参与性、包容性、互动性等特征,有助于增强物质与后物质价值观共存条件下政府治理的有效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