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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自治是我国的重要制度,是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深化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广大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符合我国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利益。中国目前的农村基层自治有很大成就,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但还要重点关注,在中国农村基层自治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阻碍实现我国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的难点。本文提炼总结出三个难点问题:分别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中的乡土人情文化制约、体制机制建设缺位、经济社会转型中片面追求经济为导向的掣肘。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对策阐述。一是以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来破解乡土人情文化制约难题。为打破当前这种“帮亲不帮理”的乡土人情文化制约难题,必须适当改革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不拘一格降人才”,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打破家族和血缘的关系纽带,或者实行各个村之间交叉任职,防止家族化、血缘化的倾向。要坚定村党组织对农村各项组织和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同时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二是推动工作要求规范化来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补齐工作短板。首先要推动组织工作规范化,组织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石,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创新理论知识用来指导实践工作;充分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更加富有创造性和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议事制度,村级重大事务严格按照党组织会议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定事、村民委员会行事、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监事会监事的程序规范权利运行机制。三是推动形成评价机制规范化来摆脱经济社会转型中片面追求经济为导向的掣肘。评价机制和标准要突出结果导向,让真正干事创业的村干部脱颖而出,结合平时表现,从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设计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刚性指标,把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作为政治任务纳入评价标准,在发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用成效等中心工作也要作为评价标准和测评因子,作为考核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的依据。探索建立以末尾淘汰制、引咎辞职制等为主体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事前备案、事中考核测评、事后“回头看”追责制度,切实形成让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用人局面。新世纪以来,新农村建设在经历翻天覆地的变化,基层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也在面临严峻挑战。构建党委牵头负责决策、政府挑担负责落实、社会组织协调配合、公民全体积极参与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发展模式,是成功构建与完善我国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的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