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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日内瓦理事会上正式接收老挝为WTO成员,老挝也成为了该组织的第158个成员。老挝的入世过程相当漫长,早在1997年即向WTO提出入世申请,但直到2004年才开始启动入世谈判。在经过近17年的等待后,老挝以一个共产党执政的最不发达国家身份跻身于WTO大家庭。为适应WTO规则以及双边谈判中其他成员方开出的价码,老挝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制度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立法与完善工作,作出了庄严的承诺。同时,入世也给老挝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对这个古老而又封闭的国家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八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中被发达国家提起,并最终达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纳入到WTO一揽子协定之中。对老挝这种经济制度还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制度缺乏的最不发达国家来说,TRIPS协定更是一种巨大的挑战。成功入世虽然表明老挝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TRIPS协定基本相符,但从中国入世的经验来看,入世之后的规则修订却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TRIPS协定过渡期之后老挝也将面临类似中国遇到的WTO知识产权争端案件。如何吸收中国经验、防患于未然,则需要在TRIPS协定的基础上,将老挝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行新一轮的完善和修改。本论文除导论和结论部分,正文共分为以下六章:第一章是对WTO体制下知识产权协定的概述,本章详细论述了从GATT体制到WTO体制的演变过程,并分析TRIPS协定的产生背景、论述TRIPS协定的主要内容,对TRIPS协定进行了综合评述,并着重分析TRIPS协定在发展中国家的具体适用。第二章对老挝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综合考察,从老挝知识产权制度的政治基础、经济基础、文化基础和法律基础等几个方面,对老挝知识产权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归纳和总结。第三章分析了TRIPS协定与老挝工业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问题。本章从TRIPS协定中的工业产权规则出发,论述TRIPS协定中关于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经披露的信息保护的各个条款,结合老挝的专利法律制度,论述和分析了在TRIPS协定项下老挝专利法的改革问题。第四章论述了TRIPS协定与老挝商标保护制度的完善问题。本章从TRIPS协定的商标规则出发,论述TRIPS协定中关于商标权、地理原产地标识保护的各个条款,结合老挝的商标法律制度,对老挝商标法律制度如何在TRIPS协定项下进行改革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中主要论述了老挝的商品商标及服务商标、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的保护制度改革。第五章论述了TRIPS协定与老挝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完善问题。本章从TRIPS协定的著作保护规则出发,论述了老挝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分析如何在TRIPS协定项下对老挝著作权法律制度进行改革。第六章论述了TRIPS协定与老挝知识产权执法制度的完善问题。本章梳理了TRIPS协定的执法规定,包括知识产权执法的一般义务、民事与行政程序及救济、临时措施、有关边境措施的专门要求和刑事程序,在此基础上分析TRIPS协定下老挝的知识产权执法问题,包括民事司法程序与救济、临时措施、行政程序及补救措施、特别边境措施、刑事诉讼程序等。并论述了超TRIPS协定义务对老挝知识产权执法的影响。中老两国山水相连。2010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十国建成了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老挝有着增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独特区位优势。老挝入世,不仅会对中国企业在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框架下为其投资老挝带来更多机遇,而且还将会对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提供有利的条件。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将会给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进一步升级提供基础性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