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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审判与诉讼语言在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中是绕不开的论题。当前我国的法律语言研究还不太重视法律语言在法务中的应用作用,我国的司法界对此也不太关注。当我国目前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侧重点还在语言本身之时,如果我们能将法律语言学的理论与方法应用于案件审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那将是我国法律语言学的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在我国司法和法庭审理语言中,语言不规范的现象层出不穷,极易引发纷争,浪费司法成本。因此,应该加大对法律语言的研究,使其服务于法律实践,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指导法律活动,促进审判制度完善,解决我们法律事务中的实际问题。这正适应法律语言学的研究从静态的本位研究向动态的应用研究趋势转型。因此本次研究选题范围设定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创新意义。 文章尝试以法律语言中的法庭诉讼语言运用为研究对象,从法庭演说语言、法庭调解语言、法庭交叉询问语言和法庭辩论语言艺术四个方面着手,以语言学、语境学、交际学和话语分析等基础理论为指导,结合具体的法律实践和案例分析,对法庭诉讼语言艺术加以研究;以期法律语言的科学、规范的运用,有机地结合在司法实践和法律事务中,使得我们的法庭诉讼语言更科学,更规范,更具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