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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而我国现阶段所做的效益评价主要集中在经济效益评价,重视提高土地生产力,追求效益最大化,对景观生态效益的定性和定量评价仍处在模糊阶段,因此,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基于景观格局的土地整治效益评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不同地域的土地整治项目在景观格局特征及综合效益评价结果上具有明显差异,对不同地形的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对项目完成后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确定、项目建设完善和项目区位的合理选择具有参考意义。在土地整治项目区景观格局特征分析上,文章首先选取了位于山地丘陵区的沂源县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耕地、村庄、园地和草地和位于平原地区的定陶县土地整治项目区内的耕地和村庄进行景观特征分析。其次,将沂源县项目和定陶县项目整治后的土地利用景观格局进行对比分析,最后得出:山地丘陵区的斑块数量、斑块密度和景观形状指数明显大于平原地区,可见地形、坡度等因素对景观格局的影响。平原地区进行土地整治更易造成地类的减少,景观异质性指数降低。平原地区最大斑块指数显著增大,耕地具有较明显的景观优势,而山地丘陵区景观破碎化程度大,聚集度指数小,土地利用结构差异性大,其空间分布明显不如平原地区具有优势。通过对不同地域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对比分析,研究表明,沂源县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得分为82.36,根据评价标准为良好级别,定陶县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效益得分为79.82,根据评价标准为一般级别,说明山地丘陵区比平原地区具有更高的土地整治效益潜力。其中山地丘陵区社会效益为85.88,平原地区社会效益为84.65,社会效益基本一致;山地丘陵区景观生态效益为74.91,平原地区景观生态效益为82.11,说明平原地区具有较高的景观生态效益;山地丘陵区经济效益为85.66,平原地区经济效益为76.46,说明山地丘陵区有较高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