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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为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的生活提供着物质基础。长期以来人类为谋求经济快速发展,不顾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对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已经影响到生态系统自身的再生能力和生态的平衡。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形势愈加严峻,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成为阻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究其内因就是我国在生态保护方面还存在制度缺位,这种状况使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在环境保护者与受益者、生态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分配不公,环境利益不均衡,不符合环境正义与公平,也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的扭曲,不仅使我国生态保护面临困境,也影响地区间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要解决此类问题,途径之一就是要尽快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尽管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同时拥有二十多年生态补偿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生态状况的改善,但到目前为止,由于生态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存在偏差及生态补偿本身的复杂性,导致生态补偿定义及如何系统的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尚未明晰化,已有的重复性研究已难以满足当前生态形势需要。事实证明,在社会发展中,我们不仅要尊重经济发展规律,还应尊重自然发展规律,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以恢复其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由受益者对生态建设中的利益损失者进行补偿这也符合环境公平和环境正义原则。目前尽快建立并完善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实践基础,同时也符合政治善治的社会治理要求。本文首先从科学界定生态补偿机制的内涵入手,阐述了支撑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并指明了其属性和价值,理性的梳理了生态补偿的类型;其次通过对国内外生态补偿实施现状的清理,洞察出目前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诸如概念不清、法律制度严重缺失、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手段匮乏、相关理论、技术存在盲区、环境观念淡漠等问题,最后针对性地集中从加强立法,规范补偿行为,拓宽融资渠道,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方面提出构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