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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作为出资人,对于公司运营管理具有法定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但是,现实中的中小股东资金较少,持股数量有限,投资具有随机性、分散性和暂时性,参与特定公司治理的投入和产出极不对称。因此,与管理层和大股东相比,中小股东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只能寄希望于管理层和大股东的决策和经营,从而面临双重委托代理困境,既可能因管理层的道德风险而遭遇损失,也可能因大股东的堑壕效应而受到侵害,甚至因两者合谋而丧失更多的利益。对此,我国致力于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嵌入资本市场制度体系建设。2013年12月27日,证监会召开发布会表示,引导上市公司全面实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健全中小股东提案罢免董事制度,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时公布并报送证监部门。随着国家政策和制度环境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提升,中小股东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也随之增强,越来越积极地参加股东大会,获取公司经营发展信息,表达自我意愿和诉求,对关乎切身利益的事项作出决策,在资本市场上兴起中小股东“积极主义”。那么,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究竟如何?是否真正发挥出对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监督作用,从而降低了代理成本,提升了公司绩效?为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自2009年开始设立创业板,旨在为创业型、成长型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拓展投资对象、优化投资组合创造了机会,在资本市场受到强烈关注。但是,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要求上更为宽松,同时自身规模小,经营不稳定,监管难度大,是一个低门槛、高风险的股票市场。基于创业板市场高估值、高收益的财富效应,以及对高科技、高成长公司的乐观预期,创业板上市公司受到中小投资者的热烈追捧,也因此见证了创业板市场的强波动和高风险。由于创业板市场的中小股东面临更大的投资风险和权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更需要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治理,从而理性、审慎决策,尽可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综上,本文以中小股东具有较强投资意愿而又面临较大投资风险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例,收集2014-2017年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数据,构建实证模型,首先检验中小股东投票参与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其次探究中小股东投票参与影响公司绩效的路径,最后将公司特征(股权性质和信息环境)纳入研究框架,分组检验中小股东投票参与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创业板市场中,中小股东投票参与能够显著提升公司绩效;第一类代理成本和第二类代理成本构成了中小股东投票参与影响公司绩效的重要中介渠道,中小股东投票参与通过降低第一类代理成本和第二类代理成本而提高公司绩效;从产权性质来看,中小股东投票参与对非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显著,而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从信息环境来看,中小股东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在信息透明度高的公司显著,而在信息透明度低的公司中却不显著。研究结果表明,在创业板市场中,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具有显著效果,能够真正发挥其对管理层和大股东的监督作用,从而降低了两类代理成本,提升了公司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