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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不管是在学界还是流俗,有关"正义"的探讨从未冷却。究其原因,关于正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层面的涉足,它同时也关联着国家、社会。它既是一个历史问题,又是一个现实问题。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中西方的哲学家们从历史研究至当下,让理论与实践交叠,提出了诸多正义的内涵,并试图用这些原则、内涵来解决社会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这个社会朝着向善的方向。可以这么说,中国传统正义观是一种源于内心的意识——基于道德的意识,它并未过多阐述正义的缘由,而是着重体现在教化的层面上,这符合了中国哲学的思维表达方式。中国式的正义观,以孟子为例,主要集中体现在儒家对"义"的宣扬和阐释,是以"仁"为基础,以"义"为道德原则,以"礼"为现实依据的正义思想体系。相比而言,西方的正义观则是强调公平或一视同仁,是由理性所建立起来的正义原则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它有着严密的逻辑论证,以及重复的推导、演绎、反复。西方正义为西方现代民主制提供了最原始的基因,同时也体现了与中国传统的"义"的思想的根本区别。对于正处在急剧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来说,究竟是遵从传统的中国式的道德正义还是借鉴西方社会发展成熟的制度正义或程序正义,这是一个费脑力的选择——不管是中国式的还是西方式的,既有直接的优势效果产生,又有明显的理论短板。社会和谐需要正义的支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继承中国传统正义观的优长,弘扬作为美德的正义,结合中国实际借鉴西方正义观有价值的思考成果,尤其是突出制度正义和正义规则的重要性,吸收中西正义思想蕴涵的合理的理论资源,整合出一种既有历史感又有现实感的正义理念,以此帮助人们反思自己的正义观念并强化正义规则在实际生活中的认可度,促使公众相信正义、践行正义、逐步趋于理性,更好地投身生活,走向未来。本文通过比对孟子与罗尔斯正义观异同,以期寻求中西方正义范式之相通及交融之处,从而实现以下三个部分的详尽阐述:一是正义观的内在通用价值,二是实际运用中的长板与短板,三是基于国情、世情的内容补充。在行文中,由于研究正义的文献浩繁充栋,有些阐述未能详尽寻求来源,或是遗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