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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境外经贸合作区逐渐成为了中国政府帮助企业出海投资的一种生动实践。境外经贸合作为一种创新性对外投资模式,能够帮助企业在复杂多变的海外形式下,降低了企业“出海”投资的成本,是凝聚40年改革开放经验的“国际移植”。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立打开了全球各国相互学习的窗口,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搭建了平台,也为中国企业在当地生根发芽提供了保障。但与境外经贸合作区日趋重要的战略地位相比,学界对境外经贸合作区的研究大多停留在案例分析和描述性统计层面。本文选取商务部公布的2005—2015年境外投资企业机构名录,结合被投资国经济发展规模、签约国的制度环境以及自然能源丰富程度等因素,探讨了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立对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结合中国企业“出海”投资的动因异质性,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分为市场谋求型、能源利用型以及科技开发探求型对外直接投资,分样本检验了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立与企业投资动因异质性之间的关系;结合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的区位分布异质性,本文将样本国家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样本检验了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区位分布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异质性影响。最后本文对被解释变量进行了替换,将中国企业中对东道国进行了直接投资的个数替换为其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数据,接着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无论是考虑到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动因的异质性还是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区位分布的异质性,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中国和被投资国之间制度环境的一种优化显著地促进中国企业的OFDI。(2)现阶段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立主要促进了中国企业市场寻求型对外直接投资和资源利用型对外直接投资,对技术寻求和开发型对外直接投资没有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3)境外经贸合作区在区位分布上具有显著的地域性差异。它是导致了中国企业的OFDI出现异质性的原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非沿线国家在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框架下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激励作用有所不同,前者相对较弱。本文在实证结果基础上,对境外经贸合作区框架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吸引力相对非“带路”沿线国家较小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发现“带路”沿线国家大多与我国有着良好的政治经贸关系或地缘关系、且以发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为主,相对于较为发达的非“一带一路”经济体而言,无论是市场总量、国家经济体制还是其对园区的政策扶持力度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立对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资吸引力的促进作用相对更大。最后提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应该搭乘“一带一路”五通建设的“顺风车”,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五通”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和运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