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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改革获得了进一步深化,社会的变革导致出现了一系列社会现象,其中基层人民法院案件增多就是比较典型的社会现象。案件增多与基层法院法官队伍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人们逐步意识到只有不断地加快开展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才能有效的提高我国基层法院的整体水平,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从而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以福州市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了文献资料分析法、实地调研法、专家访谈法和对比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福州市基层法院的法官队伍建设的相关内容展开系统地分析研究。在简要地了解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研究进展的基础上,首先分析指出福州市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应以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司法独立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其次,基于实地调查和访谈,重点分析福州市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现存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其中主要问题包括法官队伍的岗位和年龄结构不合理,职业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官的基本素质相对偏低,所面对的压力和风险逐步增加,法官队伍人才流失问题严重和行政管理定位过高等,基于此,分别从体制、职业、经济和社会地位、机制和法官自身等多个角度剖析了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接着,比较分析了美国和德国等相关国家在法官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及其对福州市法官队伍建设的启示;最后,提出了完善和提高福州市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认为:一要创新现有的法官用人制度;二要加强基层法院优势资源的配置;三要提高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四要强化基层法院的法官激励和保障制度;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法院法官的评价体系;六要逐步完善基层法院法官的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