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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法制建设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十分重要,作为人民民主法制,它与历史上以往法制的性质不同,维护的是广大工农劳动人民的利益。中央苏区开创性地进行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不仅注重立法和加强司法审判工作,而且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充分宣扬了苏维埃的新法制,维护了苏维埃政权与社会稳定,同时也唤醒了苏区军民的法制意识,提升了苏区干部整体的法制素养,为苏区的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对于现如今党的十九大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启示。 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相关的文献资料较为丰富,包括苏区史料、法律文本、书籍报刊等,学者在整体、相关概念、方法途径、领导人法制思想方面有所涉及,但缺乏深入的系统性研究。本文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客体、内容、方法途径、效果、经验总结和启示,使之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补充和完善了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 本文共分五章,从绪论、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客体、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途径及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经验及启示展开论述。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和意义,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分析了研究现状,对相关概念作了澄清,并指出研究思路和框架,说明了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分别阐述了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客体,并梳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互动性和可转化性。第三章分别从以理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为基本前提、以知晓法律文本为核心任务以及以信仰法律的生命力为根本导向三个方面来介绍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内容。第四章较为详细地介绍了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种方法途径,主要分为三大类,包括通过出版法律书籍及大众法律读物、红色报刊、创设法制专栏、红色歌谣和戏剧等多种方式展开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路径全方位地渗透法制精神,以及通过司法实践活动的形式扩大群众参与基础。第五章包括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经验总结及对当代法制宣传教育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启示。 本文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充分利用中央苏区相关的法理文献、红色报刊杂志等大量文献史料,系统地阐述了中央苏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客体、内容、方法途径、效果经验及对于当今全面依法治国的启示。其中的主客体关系是本文的亮点之一,包括互动性与转换性,这是中央苏区在当时物质资源匮乏的条件下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