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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格物致知”这一是中国哲学史上重要哲学概念的阐释,采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对朱熹格物致知说展开分析。自《礼记》中《大学》一篇中首次提出这一概念以来,历代学者都对其予以了极大的重视。历史上自汉代郑玄开始有许多学者都对“格物致知”作了解释。从对其的不同解释中可以看出格物致知这一哲学概念自身内涵的逻辑发展变化。
文章首先从概念提出的生成背景着手,郑玄、孔颖达训格为来,训物为事.事,即是包括了自然之物与人伦事务在内的,统称为事。格物就是“来物”。李翱对格物敛知的解释总体上讲是以物为主体,物来我心辨之,而后我心又要不为有限之物所局限而指向一中超越之和。程颢、程颐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一本”思想。即把格物与致知看作同一件事情。
之后朱熹对格物致知这一概念做了具体展开。在主、客二分的前提下,心通过即物穷理的活动,并经由一日一格所得到具体事物之知的积累最终达到对最高天理的认识,达到豁然贯通。朱熹使格物致知这一哲学概念得到了丰富和完善,明确了知识的三个问题,即知识的对象性问题、知识的等级次第问题以及格物致知的统一性问题。他还分析了格物与致知的关系,同时也说明了格物的方法和过程。
随后陆九渊针对朱熹对格物敏知的解释进行了批判,提出了新的问题,实现了这种问题的转向。王阳明在综合和批判前人对格物致知的理解的基础上,得出对格物致知全面性的理解,即是本体论、认识论和修养论三位一体的理解。王阳明之后,对格物致知的研究,得到更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最后回过头来看朱熹如何理论联系实践,详细分析格物致知这一学说在教育上面所取得的成就。并对朱熹这一学说做合理的评价。朱熹教育思想这一宝库是有必要作一番深入的开发并加以适当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