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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诉意大利案是有关国家豁免权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指导意义。2008年12月23日,德国向国际法院提出了针对意大利的诉讼,请求国际法院判决认定意大利最高上诉法院的行为侵犯了德国的国家豁免权。2011年9月12日至16日国际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于2012年2月3日国际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了最终的判决,支持了德国的大部分诉讼请求。这就是著名的德国诉意大利案。国家豁免权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基于自身的主权而享有的不受外国主权势力干涉和控制的权利,依法享有豁免权是一个国家政治独立的重要表现。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豁免理论在不断的完善,各国由坚持绝对豁免理论逐渐开始接受限制豁免理论,主张国家豁免权的行使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既要维护国家的主权,更要维护基本的人权和国际社会的和谐。本文以国际法院德国诉意大利案为例,结合该案件中出现的有争论的焦点问题,着重从豁免权的主体、豁免权与国际强行法之间的关系以及与人权的保护的关系等多个方面来研究国家豁免问题;并针对这些争论问题,在分析当前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一些学者的观点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在对争论问题研究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分析该案件对完善我国相关国家豁免权法律法规以及处理民间对日索赔问题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德国诉意大利案”这一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来研究国家豁免权问题。这样可以更好的围绕国家豁免这一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从个案中分析总结问题的研究方法,也是本文的特色之处。文章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学者的观点,得出了以下结论。在当前国际情形下,仍要重视国家豁免权的保护,但是对于国家豁免权的行使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在处理有关国家豁免权问题时,要结合具体事件进行分析,在特殊情形下,国家豁免权的行使不得与国际强行法的规定相违背,尤其在解决国家豁免权与人权保护问题时,更要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坚决维护基本的人权。同时,各国也要完善自己国家的相关法规,为解决国家豁免问题提供立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