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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来说,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在制定经营战略、评估经营目标的实现和确定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完善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在为股东、债权人、企业员工等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其所需的企业经营业绩信息的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企业发展方向,转变企业经营观念与发展战略,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科学合理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还有助于政府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和约束,并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作为国企主力军的中央企业,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正确和完整与否直接影响着国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我国对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绩效评价的探索与实践也在不断地深化,绩效评价体系几经改进,先后实施了《企业财务通则》(1993)、《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995)、《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体系》(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尽管央企绩效评价体系正不断进步并趋于完善,但综合来看,我国现行的央企绩效评价体系,在评价指标及其数量的选择、指标权重及标准值的确定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难以对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央企经营绩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对当前的央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改进,使之更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工作需要,已是当务之急。 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试图以我国中央企业业绩评价体系为研究课题,探讨央企绩效考核的改进措施。这篇文章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第1部分为绪论,阐述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与目的及论文创新之处,并对文章的研究思路与框架进行说明;第2部分为相关理论的概述,主要介绍西方企业绩效评价的历史演进、阐述现行有关企业业绩评价的基本理论,并对企业业绩评价的各种方法进行分析;第3部分是对我国中央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现状介绍和改进对比,同时分析了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对央企绩效考核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指出现有考核体系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第4部分是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经济增加值(EVA)分析,比较EVA法相较于传统财务指标分析法的优势所在;第5部分为结论与研究展望,从总体上对文章的研究进行总结,指出不足和局限之处,并对今后的研究进行展望。 对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的研究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也产生了包括杜邦分析体系、经济增加值、业绩金字塔模型、“四尺度”论、平衡计分卡等在内的一大批优秀方法。企业绩效评价理论的研究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国内的学者在经济附加值和平衡计分卡两大热点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现状,从多个角度探讨了国有企业(包括央企)的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现行的央企绩效考核体系是在2002年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修正而成的,与后者相比,现行体系减少了财务绩效指标所占权重而加大了管理绩效指标的权重,突出了对企业资产质量的考察,同时,与现金流量相关的指标多次出现,加大了对潜在风险的考核力度。但是现行绩效考核体系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包括: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缺少灵活性,容易造成结果的主观性;评价指标不具有可比性,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对企业的长远战略目标关注不足,以及没有把股权资本的成本纳入考核体系等。 针对以上局限和不足,笔者尝试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包括: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重权重的评价体系;分行业设置考核指标及所占权重;从企业的长远战略目标出发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将经济增加值(EVA)考核引入绩效考评体系等。事实上,国资监管部门已经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并试图逐步将经济增加值法引入对央企及其管理者的绩效考评中,以提高央企资本收益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0年1月22日,国资委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将“经济增加值(EVA)考核”纳入对企业的综合考评中。这一措施的施行,有利于引导企业从过去比较单一的依靠财务报表的业绩管理模式,过渡到业绩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的资本效率管理模式,有利于科学评价企业资本运行效率,客观考核经营者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促进央企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精神。 当然,EVA法也存在自身固有的缺陷和不足,建议在使用该法进行绩效考核的同时,增加对体现企业长期战略目标、竞争性和创新性,以及社会责任感的非财务指标的应用,进一步完善央企绩效考核体系,最终达到提升国有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受到资料来源和学术水平的限制,笔者的研究仍存在很多局限和不足,主要包括:对央企的绩效评价体系分析只从现有体系入手,分析其不足之处,并运用现有其他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其进行完善;计算过程受制于央企的数据公开程度,使得说服力稍显单薄;计算国有企业EVA时需要对部分会计指标进行调整,而相关调整所需的数据有时难以在财务报告中获得,给评价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另外,会计准则的变化也可能对考核结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