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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约以每年29%的速度在增长。频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威胁,不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公众环保意识的普遍增强,由潜在的环境风险而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即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作为环境群体事件的重要类型,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部分社会公众为了防范潜在的环境污染给自身合法权益带来的侵害,采取集体上访、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等行动来维护自己生活品质或者财产价值的群体性行为,它具有主观性、风险扩大效应性和目标明确性等特征。江苏启东“7·28反排污项目”事件是2012年7月28日发生在南通市启东市的一起规模较大的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该事件是启东市市民因担心南通市政府批准修建的“南通排海工程”项目会污染当地环境,影响他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从而引发的群体性行为。本文基于此案例进行个案分析,以对化解风险性环境群体性事件进行深入思考。论文主体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探讨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其次提出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在此基础之上分析环境群体性事件、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和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阐述其特征;然后阐述社会燃烧理论的内涵、适用性以及用该理论分析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框架。再次分析江苏启东“7·28反排污项目”事件的演化过程和所呈现的问题。继而运用社会燃烧理论,结合启东事件的案例,分析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即“社会燃烧物质”是如何积聚,“社会助燃剂”是如何催化以及“社会点火温度”是如何发挥导火索作用的。最后在社会燃烧理论的框架下提出化解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策略,即减少“社会燃烧物质”,包括建立绿色GDP科学考核机制,创建有效的风险沟通机制,构建重大项目环评的民众参与机制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控制“社会助燃剂”,包括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发挥新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降低“社会点火温度”,包括建设回应型政府和培育环保NGO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