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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愈发严重,不仅造成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实现,也使我国的司法权威受到破坏。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部分也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这一程序关乎到每个民事案件相关人的权利和正当利益,也关乎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目前,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已经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2011年,中央出台了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民事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予以明确,同时两高也共同发布了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些措施虽然对解决民事执行难、执行乱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并不能起到最佳的监督效果,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还是缺乏对民事执行具有针对性的且较为详细具体的监督制度。这就需要我们确立相应的较为完善的监督制度来弥补这一法律空白,达到对民事执行权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督。本文从我国的检察监督入手,在确定由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权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对我国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提出具体的建议。本文首先是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概述,详细介绍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概念、性质和特征,并分析了我国目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现状,指出了其制约因素,同时还详细介绍了国外的相关制度,以期对我国构建该制度提供一定的参考。其次,详细解释了我国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要性,该部分从三个角度论证了构建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解决目前民事“执行难”、“执行乱”的现实需求,保障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与案外人权利的必然要求,以及保障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再次,对构建民事执行检察制度的正当性进行详细分析,分析了构建该制度的相应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文章的最后是对构建该制度的具体设想,是文章的核心,这部分内容是在提出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范围、方式、具体程序及检察机关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的职权等问题进行详细而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