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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股权分置”问题,被公认为是困扰股票市场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票市场上有三分之二股权不能流通,这就出现了我国独有的同股不同权。这种现象所导致的弊端严重影响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早期的黔轮胎和中国嘉陵两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试点工作的失败,使得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成为摆在管理层面前的一个十分敏感的政策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系统工作,它考虑了整个社会的智慧,需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承受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2005年5月解决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全面启动。面对配售、转送、缩股、权证等多种方案的选择,其核心内容都可以换算成对价方案,即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流通股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转送,通过转送一部分股权来平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以换取剩余的非流通股在二级市场上的流通权。
股权分置破坏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的利益基础,扭曲了资本市场存量资源的整合功能,使中国资本市场丧失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非流通股为了实现自身流通,享受流通性溢价,必须支付对价给流通股股东,这也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所以对价成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本文解释了对价博弈的核心概念--纳什均衡,给出了对价双方都选择马尔科夫策略时,对价博弈可以达到子博弈完美均衡的结论。在此对价博弈机制下,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证,并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了对价博弈机制的不足。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尾声,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后股改时代。本文从建立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担保制度等四个方面讨论了后股改时代资本市场的监管问题,提出了后股改时代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