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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抗诉作为《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职权,其行使的状况对检察实践具有重大意义。由于种种原因,实践当中检察机关的刑事二审抗诉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以自贡市为例,通过对自贡市2011年至2014年刑事二审抗诉情况的调研和分析,归纳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本文正文写作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调研目的和意义,主要阐明写作目的和意义。第二部分调研的情况,该部分一方面包括刑事二审抗诉的概述,主要对刑事二审抗诉的含义进行梳理,对刑事二审抗诉的运行机制进行概括,对刑事二审抗诉的功能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对调研地区的刑事二审抗诉情况进行细致梳理,包括调研地区情况、各检察院抗诉案件数量的分布情况、抗诉的理由情况、上级检察机关对抗诉意见的采纳情况以及抗诉结果的分布情况。第三部分调研分析,通过对调研地区情况的梳理,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抗诉观念偏向惩罚犯罪方面、重主刑轻附加刑问题严重、检察机关逢错必抗不利于维护判决的稳定性、重量刑轻定性现象严重、抗诉方式不利于该职能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抗诉的消极影响。第四部分调研的建议,通过结合调研的实际情况和关于抗诉的理论研究成果,从检察机关应当保证刑事二审抗诉的客观立场、检察机关应重视对附加刑适用方面的抗诉工作、法检双方应寻求配合与监督的平衡点、转变重量刑轻定性的错误倾向、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的配合与协调机制、建立更加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六个方面,对调研地区刑事二审抗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和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