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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魏晋士人的悲剧意识与诗化人生境界。悲剧意识是魏晋士人建构新的价值体系的内在驱动力,而诗化人生境界则是魏晋士人价值追寻的最高境界,它们共同构成了魏晋士人精神世界的两大基本特征。本文以二者的关系为基本线索,以王弼、嵇康阮籍、郭象、僧肇等具有代表意义的个案为对象,阐发士人悲剧意识与诗化人生境界的内容、特点,考察二者相互作用的流程,对魏晋士人的价值追寻和精神世界进行深度探索,以期对既有研究有所裨益。全文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考察魏晋新价值追寻的思想和方法论资源。导论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悲剧意识和诗化人生的概念;第一章研究儒道两家悲剧意识和道德境界的关系,辨析道德境界与诗化境界的区别和联系,重点阐释先秦道德境界中对魏晋诗化人生境界追求发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和内在超越的价值追求方式。
第二部分主要研究魏晋士人是如何在悲剧意识的推动下,在思想领域展开对诗化人生境界的追寻之路的。汉末弥漫于士人心中强烈的悲剧意识催生了对新的价值信仰的渴求,王弼在这一背景下,围绕自然名教这一现实主题构建了以无为本的本体论。以哲学的方式构建诗化的人生境界,弥合悲剧意识。一方面他把“情”纳入到“自然”的概念中,使催发了人的悲剧意识的生命的深情同时也成为诗化人生境界的出发点;另一方面又追求形而上的精神本体“无”、追求与宇宙同一的超越。在具体的方式上,继承了先秦道德境界内在超越的方式,提出了“得意忘言”这一重要方法论。另外还对“性”、“自然”等与弥合悲剧意识相关的重要范畴进行了辨析。这些都为诗化人生境界的追求奠定了基础。正始时期,名教异化现象的加剧宣告了对名教自然调和的失败,现实没有出路了,自我意识和精神的问题突出出来,嵇阮把这“无”这一追求具体落实到个体精神和心灵自由的追寻之上。嵇康形成了比较系统、并相对可行的心性论,并将之认真贯彻到日常生活当中,在诗化生存的意义上彰显了诗化的人生境界,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内心的悲剧意识;阮籍则在儒道两家之间摇摆,集中反映了正始末现实的二重性分裂在给一代士人带来的心理创伤,其咏怀诗彰显了其时士人悲剧意识的主要特征。二者一向内在的心性求自由,一向外在的精神之乡求远游,但由于没有现实事功价值依托,其自我精神本体最终依旧是孤悬的。西晋出现了短暂的“中兴”表象,相应地,郭象以“崇有”论为“名教即自然”的观点寻求本体依据。每一物之性都是其存在的根据和原因,必须“适性”,使每一物得到其所待才能“逍遥”。所以,人顺应生存于其中的社会文化和制度才能得到精神的自由和解放。这就这启发了在具体的现实生存中追寻不撄于物、与物无对的心灵超越的思路。表面上看,是简化了超越的追寻过程,使人不再需要通过艰苦修为超拔于现实之上,向外在的精神本体趋近,而可以直接求之于自心。实际上是为了现实俗务与玄远的精神境界的兼得。这是悲剧意识的弱化的结果。因为在“无准的”的政治统治下,与世俯仰成为西晋士人普遍的生存状态和心理,主体意识大大削弱了。相对于王弼,郭象弥合悲剧意识的哲学既有承袭,又有新变。东晋时期,由于士族庄园经济的发展和相对优裕的生活,价值悲剧意识不再以强烈的形式表现出来,生命悲剧意识成为悲剧意识的核心问题。对超越性的境界也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佛学的融入突破了玄学的局限。之前的玄学诸子都是在肯定感性外物实有的情况下从自心入手寻求超越,僧肇则提出了“假有性空”的理论和与之相适应的般若方法论,认为感性万物和自心都是空无自性的假象存在,世界与我成为打成一片的空明澄澈,玄远的境界就在这般若智慧的自我呈现之中,悲剧意识自然就不复存在了。他们都在自己的背景下,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试图解决悲剧意识,构建诗化人生境界,成为魏晋时期具有典型意义的四个代表。嵇阮时期,悲剧意识最为强烈,其个体精神追寻也对诗化人生境界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此后,随着悲剧意识的逐渐弱化,魏晋之后的南北朝,以内在超越为根本特征的诗化人生境界也蜕变为对感性形式的追求。
第三部分主要考察弥合悲剧意识的诗化人生境界的主要特征在现实行为领域的表现,如重深情、神会妙悟、重超脱玄远等;以及弥合悲剧意识、实现诗化人生的主要手段,如酒、自然等。以现实践履的实例加深对士人精神领域悲剧意识和诗化人生境界的认识和理解,总结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