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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研究:音乐有没有意义?音乐意义是如何存在的?有没有一种本真存在的音乐意义?其目的,就是对人的音乐感性直觉经验和音乐意义的先验感性显现进行合式的理论定位,并在此前提下去确认: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直接面对音乐意义的本真存在?为此,本文将在有关音乐的感性体验和理性认知、经验声音与先验声音、意向存在与意义的形而上显现、本真意义与存在之真理等等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在经验范畴探讨音乐意义的现实存在与历史存在,在先验范畴探讨音乐意义的意向存在和本真存在。最终,通过超验存在的真理作为意义的整体事件,来统合音乐意义的经验存在与先验存在。与此相应,本文在确定意义与真理关系为研究重点的前提下,进一步确定与音乐意义相关的事项和理论,并在充分汲取和利用已有理论资源的基础上,构建合理的理论体系:把与音乐意义问题相关的音乐美学理论作为切入点,以海德格尔的“真理自行置入艺术作品”作为主要哲学理论来源,将海德格尔追问作为艺术本源的真理与音乐意义问题进行有效衔接关联,并由此扩及宗教哲学中的信仰启示理论,将艺术经验中的真理与世界先验中的真理加以整合。本文通过复合研究,尽可能表明声音的经验存在与先验存在之间相互转换的基本路径,以及进一步显明经验之体验、先验之追问与超验之启示的整体结构的同一性。本文研究涉及的主要术语概念,分别是:先验声音(Transcendental sound, Sound a priori):即先验存在的声音,表示音乐意义的本真存在,是一种前声音形式。内在谛听(Immanent listening):表示主体面对先验声音的一种意向方式,即对音乐作品的意义结构的聆听。感性真理(Truth of sensibility):表示通过感性直觉可以显现出来的真相。理性真理(Truth of rationality):表示通过理性统觉可以辨识出来的真实。启示真理(Truth of revelation):表示一种本真存在的意义,是一种先验存在的自行显现。通过以上各项回答有关问题:音乐是有意义的,但不仅仅是由人为赋予的;音乐的意义既有人为赋予的,也有先行本真存在的,并且通过真理的自行启示而显明出来;音乐意义的本真存在就是真理自行置入音乐作品。本文在论证真理自行置入音乐作品之后,得出结论:音乐意义作为自行置入音乐作品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