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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化加深的经济转型期,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必须加快提升企业创值能力,进而提高其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其中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的完善十分关键。目前,国有企业股权激励机制已经逐步建立,但由于内部人控制、薪酬管制等治理问题,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模式的有效性问题仍值得商榷;目前学者的研究多数是从外生视角下直接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忽视了企业产权特性和激励契约结构等内生因素,对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模式的有效性评价仍停留在传统财务指标,无法辨析其实施的价值效应。因此,亟需构建与国有企业产权特性相结合的股权激励契约模式评价体系,以指导国有企业选择科学的股权激励契约模式。本文以企业创值为基础,结合平衡计分卡指标的框架,探索如何科学地构建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模式的创值评价体系,指导国有企业构建以企业创值为导向的股权激励契约模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实施的创值效果。本文先从研究背景、理论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开始阐述,第二,对文章的主要概念如股权激励契约模式和企业创值进行解释,并对现有的相关国内外文献进行介绍。第三,分析目前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模式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于企业创值为基础的股权激励契约模式评价体系构建的必要性;第四,从EVA和BSC视角构建了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模式评价体系,旨在对股权激励契约模式进行更客观的评价;最后,对A企业两次实施的不同股权激励契约模式的创值能力进行评价与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本文研究结果的主要贡献有以下三个方面:1.发现了目前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模式存在的不足。最突出的是过低的行权价格、宽松单一的行权条件、较短的激励期限等问题。2.构建了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模式创值评价体系。以企业创值为基础,根据BSC的四个维度选取指标,并突出企业创值考核指标的核心作用,开创新思路,构建出了针对股权激励契约的创值评价体系。3.对A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契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对A企业两次股权激励前后九年的企业创值能力进行评价与分析,发现A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契约模式仅在短期内提高创值能力,而限制性股票激励契约模式对企业提升创值能力更加长效。该结论证实了股权激励契约模式的选择对国有企业创值产生影响,并指导国有企业确定和优化股权激励契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