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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合同之一种,其标的物——建设工程具有投资数额大、建设工期长、技术难度高、涉及范围广等特点,国家在不同法律部门、不同立法层面对施工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程序以及履行方式等各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管。然而实践中,由于工程建设市场的迅猛发展和不规范竞争,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严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和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规范也存在缺陷,首先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较多,相互之间存在冲突矛盾;其次是强制性规范众多,对于违反取缔性规范与违反效力性规范的法律后果没有做出明确区分;另外,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面对各种新问题时捉襟见肘,难以解决现实中的新型效力纠纷。因此,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效力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通过总结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于我国建设施工合同领域几种典型的施工合同类型进行论述,结合现有理论、实务中的相关观点,对这些合同的效力认定作出评析,力图为我国建设施工合同领域高频发生的几类不良合同找到效力认定的理论基点,在实务中为法官判决认定合同效力找到合适的评判标准。本文首先从合同效力的相关理论入手,分析了合同生效的通用要件,为认定合同效力找到最基本的理论依据;然后本文分析了我国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立法现状,并对立法的不足做出理论上的探讨;接下来本文在合同生效的通用要件基础上,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要件进行了详细论述;最后本文对我国建设施工合同领域的几种典型无效施工合同进行归纳,并对几种常见的特殊合同类型进行效力分析,同时评析了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特殊情形下的效力补正原则;文章的结尾对审判实务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提出了几点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