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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商标功能日益多元化,需要保护的利益也日益多元化。在多元化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非传统商标需要保护,位置商标作为非传统商标的一种,相对于传统商标来说也有其保护必要性。位置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应位置设置标识,以此区别该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视觉标记。但是目前来看,我国新修改的《商标法》并未规定位置商标的相关内容,根据商标申请具体实施规则,商标申请人现阶段只能将位置商标作为三维标志、平面标志等传统商标进行申请,但是作为一种新型商标,按照传统商标的审查标准进行判断,经常面临着缺乏显著性等原因而不予登记注册的尴尬境地1。在2009年生效的《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实施细则》WIPO规则对位置商标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此广泛关注,很多国家和地区对于位置商标等非传统商标进行了各种保护的探索。例如2015年修改的日本《新商标法》中,将位置商标作为一种申请类型写入审查标准中。然而,在中国的位置商标的理论研究比较少,对于该种新形式商标如何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使中国传统商标的规定赶上现代商标融合的发展趋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讨论位置商标的含义出发,借鉴外国商标法中对于位置商标的保护机制。探讨关于位置商标的注册条件问题,以期给予在新背景下的利益诉求以合适的法律保护,具体分为以下三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阐明了位置商标的界定,分别从德国学说、新加坡商标协定、日本新商标法审查规则的规定阐释位置商标的定义,一方面通过位置商标符合商标的功能、符合商标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通过揭示我国司法实务中现实需求与我国位置商标立法空白之间的冲突,论证位置商标入法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从位置商标在国际上的保护实例,总结出位置商标的构成要素、保护范围、使用类型,深入阐述位置商标的保护要件。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位置商标的注册条件。一方面从显著性出发,引出商标的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位置商标的注册可以主张存在固有显著性,也可以经过长期使用,得到“第二含义”获得显著性。另一方面从程序要件分析商标注册的程序性条件。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对中国实务中位置商标的制度建设提出一些建议。本文通过阐明什么是位置商标,位置商标的保护内容,以及给予位置商标法律上的保护标准。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护的实例中借鉴经验,从而解决在新时期、新背景下我国对于该种非传统商标的保护范围和审查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