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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毛虫是松林的重要害虫,以取食松林针叶为主,常常会把针叶吃光,引起松林成片死亡。福建省是受松毛虫危害较为严重的省份,每年有上万公顷的松林受到松毛虫的危害,造成的生态经济损失巨大。有关资料显示,福建省平均每年因松毛虫危害而枯死的松林大约有0.67万hm2,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以上。由此可以看出,松毛虫危害的发生已经严重地威胁着福建省林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本文综合运用生物学、生态学和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知识,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在现有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松毛虫危害发生的实际情况,对福建省松毛虫危害所造成的生态经济损失进行系统地评估,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分析了福建省松毛虫的生物学特性、危害性、发生现状和发生成因,并对松毛虫危害所造成的生态经济损失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构建了符合福建省实际情况的松毛虫危害的生态经济损失评估指标体系,并建立了各指标的损失评估模型。其经济损失部分主要包括松材材积损失、松脂产量损失、防治作业费用损失等3个指标;生态损失部分则主要包括蓄水效益损失、固土效益损失、保肥效益损失、吸收有毒气体效益损失、滞尘效益损失、杀菌效益损失、固碳效益损失、制氧效益损失等8个指标。第二,搜集损失评估指标有关数据,依据建立的各损失评估模型,采用生产率变化法、影子工程法、重置成本法、机会成本法、权变价值法等评估方法,计量松毛虫危害所造成的各部分损失,并对各部分损失进行了汇总,最终计算出总损失。研究结果表明,2001-2009年福建省松毛虫危害所造成的年均经济损失为2.95亿元,生态损失为2.04亿元,生态经济总损失4.99亿元。其中,2004年松毛虫危害的发生面积最大,其所造成的生态经济损失也最为严重,当年的经济损失高达11.69亿元,生态损失为8.27亿元,生态经济总损失合计为19.96亿元。此外,其他各年的损失额也较大,每年引起的生态经济总损失除个别年份外(2009年损失为0.91亿元)均在1亿元以上。第三,从控制机制、法律法规、投入、技术等方面,提出了防治福建省松毛虫危害的对策。在控制机制方面,认为应尽快地建立健全松毛虫危害防治的监测预报、应急反应、协调联动、奖惩等机制;在法律法规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调整松毛虫危害的防治方针,明确松毛虫危害防治主体的责任,提高松毛虫防治的法律地位,加快制定松毛虫危害防治的专门法律法规;在投入方面,应该建立多渠道的松毛虫危害防治投入体系,并设立松毛虫危害防治的应急储备金,以加强对松毛虫危害防治资金的管理;在技术方面,认为应通过强化高抗性树种的选育技术、营造混交林技术、封山育林技术和综合营林技术,不断地加强监测预报,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综合治理等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