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代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来源 :海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eng112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代驾行业近年来正逐步走进人们的生活,而在加载了互联网技术后,更是引起了一场行业变革。网络代驾的出现,弥补了传统代驾覆盖面积小,司机资源少的缺点,为人们提供了更为便捷、低价的代驾服务。网络代驾行业虽然火爆,但是却面临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行业管理混乱的尴尬局面。随着代驾交通事故数量的增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亟待确定。鉴此,本文展开了对网络代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探讨,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网络代驾交通事故责任概述。网络代驾利用网络平台,采用线上服务线下化的新型服务模式。在服务中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并且涉及了车主、代驾司机、平台运营商多方主体,所以其损害赔偿责任在责任主体认定、责任承担分配等方面存在特殊性。第二部分是网络代驾中的法律关系性质分析。网络代驾服务关系的性质界定关乎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与赔偿责任的具体承担。代驾司机与平台运营商作为代驾服务一方,为线上预约的车主提供代驾服务,由于代驾服务方地位独立并且强调完成安全送达的工作成果,所以将车主与代驾服务方关系定义为承揽;而在代驾服务方内部,平台运营商在对司机的选任、考核、管理、监督中存在相当的控制力,并且对于议价权有着绝对决定权,所以将代驾方内部两者间的关系参考雇佣关系较为合适。第三部分是网络代驾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主体认定。基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理论,比较法上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标准主要以德国保有人标准、日本二元论标准为代表,我国在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中采纳的是后者。运用一般性责任认定标准结合网络代驾的法律关系性质,可以认定网络代驾交通事故归于代驾车辆一方责任时,责任主体应当认定为代驾人。第四部分是网络代驾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承担。事故责任归于代驾车辆一方的情形时,保险公司应首先在其承保范围内予以赔偿,赔偿后不能够对代驾人行使追偿权;车主在存在过错情形时,应当承担其份额内的按份责任;平台运营商在代驾司机存在一般性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替代责任并且不能够享有追偿权,而在代驾司机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时,则承担连带责任,享有赔偿后的追偿权利。第五部分是对网络代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完善的建议。结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基础理论以及我国的立法现状,应当尽快以专门立法或司法解释的方式确定界定网络代驾相关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性质、明确责任主体与赔偿责任承担分配,同时推行代驾责任保险制度,建立救济金制度。
其他文献
本文通过对法制概念的诠释。提出了给法制下定义应遵循的五个原则:即历史性原则、阶级性原则、静态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通过对法制和法治两个基本法律概念的剖析
在了解鸿门宴会的时代背景、疏通文意和把握文本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评价项羽这一人物形象,充分展开与项羽和司马迁的心灵对话,深入探究性格与命运的关系,从而引导学生真正
目的观察润燥止痒胶囊联合盐酸依匹斯汀胶囊治疗血虚风燥型慢性荨麻疹的临床疗效,探讨其对患者IgE,IL-4及IFN-γ客观性指标的影响。方法将85例血虚风燥型慢性荨麻疹患者随机
螺旋铣孔是航空航天领域新出现的制孔技术,其切削过程中会产生径向切削力,从而引起刀具变形并造成孔径偏差。针对该问题开展了钛合金螺旋铣孔孔径偏差试验,分析了包括进给方向在
调理肉制品因食用方便、附加值高、讲究营养均衡、包装精美和小容量化而深受消费者喜爱,生产量和消费量与日俱增,现已成为国内城市人群和发达国家消费的主要肉制品品种。但目
加强职业教育立法、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是推进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石。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是我国职业教育发
摘要:对羊尿路结石形成的原因、临床诊断、病理变化、诊断等方面进行概述,同时提出科学的防控措施,以供养殖户及兽医同仁参考。
那林哈勒噶卡伦(亦写为纳林哈勒噶、那林哈勒哈、那林哈布哈克)遗址位于中哈边界那林果勒河以东,该卡伦初设于清代乾隆嘉庆年间,由伊犁驻防"外四营"的厄鲁特蒙古营驻守,后于
国际反洗钱实践表明,数据挖掘技术在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数据分析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探讨数据挖掘技术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中应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全面把握数据挖掘
结合高频数据和自回归条件持续性(ACD)模型进行的研究表明:在中国市场,自回归条件持续性模型可以成功用来衡量交易到达的强度。最后展望了该模型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