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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社会建设经过长时期的稳定发展以后,其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都将面临较大的调整。在此前30年的经济建设时期,发展是压倒一切的硬道理,如今虽然发展仍然是今后全民族努力的方向,但是我们已经有能力解决发展遗留下来的民生和谐、经济平衡、社会稳固等问题,从更高标准的意义上全面实现社会小康。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贫困问题已经成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社会利益调整是为了消除未来发展的障碍,要从可持续的战略高度认识社会利益调整对于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问题,尤其是农民贫困问题始终是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同时还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现时期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主要问题是资源匮乏、基础条件落后、经济贫困、科学、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项公共事业不齐全、不完善,与城镇发展差距逐年加大等等。中国政府在农村反贫困工作上应该走调整权力结构,提高思想认识,寻找贫困原因,坚持发展原则,落实政府职能的路子:一是从城乡权力结构调整这一最根本的环节入手,从最高立法源头上解决城乡权力结构失衡的问题,即人大代表比例问题,使之趋于平衡;二是从政治思想上引起充分、统一的认识,把反贫工作切实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三是从贫困的现象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对策;四是牢固坚持发展的原则,务必使经济保持总量稳步发展,平衡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五是层层明确、落实政府行政职能。
本文以调查、观察、文献研究、个案研究为基本研究方法,结合遂昌县实情,对欠发达地区农村反贫困现象和政府反贫困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探索思考,从国家立法上提出城乡权利结构调整的设想,以实现宏观与微观并举,近期与远期共图,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为基本策略。通过分析欠发达地区农民贫困状况、揭示贫困原因、总结以往政府反贫工作的成就与问题,以求探索出一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