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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讨论的是国有企业为什么能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主导作用,怎么样起主导作用的问题。文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从国有产权的性质着手,说明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原理,并根据国有产权的内在要求,运用现代企业理论,提出了国有企业是国家与企业家的市场契约关系理论。全文以国有产权的核心结构为红线,以“市场契约理论”为核心,对国有企业本质和国企宏观与微观统一的理性行为进行逻辑演绎和概念体系的展开,进而阐明了国有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起主导作用的原理、结构和方法。国有产权内在的所有权的全民性和控制权的个别性的矛盾运动必然要求国有资产的营运活动通过市场契约方式来进行。市场契约能集国家宏观经济目标和企业微观经济目标于一体,使国有企业的市场行为成为宏观理性与微观理性统一的行为。国家根据宏观经济运行要求,对市场契约中宏观经济目标作必要的修订,通过国有企业在契约约束下的市场行为,不断纠正市场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弊端,化解“价格刚性”和“工资刚性”,恢复市场的均衡机制,从而主导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文章采用从内在向外在、从本质到现象、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方式。行文结构上分为导论及上、中、下三篇进行阐述。 导论中通过分析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对经济结构和市场机制的影响,及对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市场失灵理论和政策措施的评述,导出了“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必定要有国有企业来主导”的论题。 上篇主要论述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基本原理和市场契约形成的必然要求。通过对国有产权核心结构的深入分析及对国有产权所有权的全民性和控制权的个别性这两因素和经营活动的二重性的详细论述,探明了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必然是宏观理性与微观理性统一的内在本质;通过对国有产权的内在结构向外在结构扩展过程中的“功能耦合系统”的分析,证明了只有通过国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市场契约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宏观理性和微观理性的统一;通过国有产权各层次的结构均衡要求证明了行政性委托代理方式的根本缺陷,阐明了国有产权的内在矛盾运动要求国有资产经营的委托代理和国有企业的运转必须通过确立市场契约来实现,提出了国有产权均衡结构的“市场契约理论”;通过市场契约一方面来克服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国家在契约签订时的“逆向选择”和经营者在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的“败德行为”,强化国家所有权的作用力,另一方面促成国有企业行为的宏观理性和微观理性的统一,使国有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能主导市场经济健康运行。 中篇是对国有企业行为结构的分析,通过国有产权的展开过程是国有资产营运过程的统一理论,分析了国有企业双重行为结构下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市场契约形成模型,说明了市场契约的确立方法和运作规程,从总体上描述了国有企业主导市场运行的行为方式;通过对“投票”机制的分析,阐明了国有企业只有在市场契约下才能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国有企业的行为才能体现“双重性”,论证了国有企业主导作用的行为机制;通过对国有企业绩效与国有企业人才结构的相关性分析,证明市场契约条件下国有企业绩效高于一般私人企业的必然性,说明国有企业主导作用的内在素质。 下篇主要论述了在市场契约的履行过程中国有企业如何主导市场运行的具体方法和途径。本篇把国有企业放在整个市场经济结构中来考察其市场行为对整个国民经济和市场运行的作用力和主导性。通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总体分析,在本质上区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说明了市场经济运行中经济结构的矛盾性是国有企业主导行为的出发点和基础,国有企业本身的性质是国有企业主导行为的内在动力;通过对供求结构的分析,指出了国有企业主导行为的着眼点、主导作用的传递途径、及其通过主导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均衡来熨平经济波动的基本方法;通过对我国现实经济结构关系的分析,提出了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通货紧缩、需求不足的具体措施。之后又进一步眼光放到开放经济条件下,分析国有企业在促进内外部经济平衡中的主导作用的发挥方式。最后对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作了实证分析,并得出了结论。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进入攻坚阶段。在这一关键时刻,国企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国有企业的出路在哪里?经济理论界在这方面作了许多研究。但有的理论工作者因为国企在改革的十多年中一直没有解决企业绩效问题而得出结论:认为国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从而认为国有企业的出路是“私有化”。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要给国有企业“正名”,为国有企业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以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得出科学的结论。本文所阐述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国有企业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是医治市场失灵必要行为主体,它具有主导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天然素质;国企主导作用的内在原因是其理性行为中带有社会宏观理性,国有企业理性的宏观性是国有产权的内在本质所决定的;然而国企本质的体现和主导作用发挥得大小取决于国有产权的裂变方式与经济体制的适应程度,从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国有产权的行政裂变方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国有产权虚置、国家利益主体缺位、企业内部人控制等种种弊端产生的根本原因;国有企业要走出困境,还其主导市场运行的雄风,必须采用市场化产权裂变方式,即国有资产营运的委托代理方式市场化,通过“市场契约”来统一国有企业的宏观理性和微观理性,使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得到内在和外在的整体完善;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完善的市场经济结构中运行,必定能通过其市场行为实现产品市场、劳动市场、金融市场及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内外部经济的均衡。市场失灵问题得到解决,经济危机得到根治,国民经济在国有企业主导的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条件下得到长足的发展。 本文所述的市场契约理论,就是为有效营运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提出一个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