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预防犯罪是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刑罚在预防犯罪方面具有特殊的效果,深入研究并充分运用刑罚的预防作用对于公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着重从个别预防和一般预防两方面论述了刑罚的预防。本文认为个别预防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刑罚,使之永久或者在一定期间内丧失再犯能力。刑罚作用于犯罪人,剥夺其生命、自由、财产或资格,使其产生畏惧、痛苦、悔罪心理,实现剥夺、改造、感化、个别威慑和个别鉴别的个别预防功能,最终达到防止再犯的目的。 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的的刑罚,而对社会上的其他人,主要是指那些不稳定分子产生的阻止其犯罪的作用。通过刑罚的适用,对一般人实现一般威慑功能、一般鉴别功能、补偿功能、安抚功能和鼓励功能从而震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安抚被害人,教育其他守法者,最终达到防止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