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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海洋蕴藏的丰富资源慢慢被发现及其在地缘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导致来自海洋的冲突越来越复杂。同时,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海洋权利,并利用海洋作为走出去并融合到国际市场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无论是从维护越南国家利益,还是从国际社会以及东南亚地区的合作与安全角度来看,合理及有效地实施《海洋法公约》也已成为越南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手段之一。回顾二十多年来《公约》在越南的实施历程,虽然越南在发展政府海洋管理领域取得不少成就,但仍然存在着很多漏洞和不足。因此,笔者认为应重新思考越南政府与《公约》的关系以及结合目前国际形势的演变和发展走势,重新研究并有效运用《公约》的相关制度,以尽量减轻或避免各种不利影响。同时,以《公约》规定作为依据与实际相结合,推动越南在对待“区域”内海洋资源归属及其国内立法倡议这个崭新的问题上作出正确的抉择。本文主要分一下四部分:第一章论主要回顾越南政府参与《海洋法公约》的过程,简略介绍了越南签署《公约》的意义,论述越南签署《海洋法公约》的缘故。第二章主要分析1977年的《关于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的政府公告》与《海洋法公约》的联系以及对越南行使海洋权益的影响,主要以1977年公告的内容和根据《公约》相关规定做一个比较。另外,也将越南1982年的《用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方法的政府公告》与《海洋法公约》进行比较,再把1994年《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到越南海洋法成立和颁布之前作为主要发展阶段之一进行研究,指出越南海洋管理执法过程中的成就以及主要发展趋势,最后阐释2012年《越南海洋法》以及其他越南国内海洋政策。第三章首先是从越南国内分析《海洋法公约》在越南实施困境:第一是越南国内民众对《公约》的认识模糊、第二是与相邻国的主权争端、第三是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有限;其次是从国际因素来分析《公约》在越南实施的困境,如外部势力影响与干扰。第四章关于实施《海洋法公约》对中越合作的影响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有利于促进中越两国在保护海洋环境和科学研究方面的行动;第二是有助于推动两国海洋资源的共同开发;第三是有益于两国共同维护海洋安全;第四是有利于双方以和平方式解决海上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