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许可制度下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利益冲突与平衡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kt37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标许可制度作为商标保护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存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面对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与商标纠纷案件,商标许可人与商标被许可人之间的共同利益关系有时也会出现相悖与冲突。近期引发社会普遍关注的“王老吉”品牌之争,在高估值的品牌的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不仅牵涉到商标所有权的归属纠纷问题,更涉及到商标所有权人广药集团与商标被许可人加多宝集团之间复杂的商标许可法律关系。“王老吉”品牌之争的后续影响值得深思,对于加多宝集团和其他具有雄厚实力的集团而言,如果高投入的商标经营行为最终沦为沉没成本,其是否愿意通过商标权许可形式去经营发展老字号将成为一个巨大的问号。对于广药集团而言,商标许可到期后能否维持原有品牌产品的品质,是否有足够的资金、人力、物力投入与营销策略能力继续维护品牌价值,会否会再次进行商标许可,其许可使用主体的技术质量情况亦令人担心。对于消费者而言,“王老吉”商标与“加多宝”商标的恶性竞争必然会使之产生困惑和误解(至少在短期之内),不仅对新的加多宝凉茶是否还拥有原有品质有所犹豫,对即将以“王老吉”商标重出江湖的广药集团的出品品质也未能确定,大量的口水战与广告宣传战无形中更是造成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这些问题反映出来现在的商标许可制度规范的更多的是对商标许可人利益的保护,对被许可人的相关利益以及作为许可标的的商标价值与价值评估、利益平衡等问题鲜有涉及。在现有商标法框架下,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制度,如何在现有商标许可制度下寻找到一条解决商标权人、商标被许可人利益冲突使双方利益得到平衡的道路,正是本文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其他文献
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指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外,还要承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责任。利益相关者是指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员工、供应商、社区、民间社团和政府等。从
视觉显著性机制是人眼视觉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指人在面对复杂场景时,会将注意力快速集中在少数感兴趣的区域,然后利用有限的处理能力对该区域进行优先处理。传统的基于局部特征
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将全球经济陷入阴霾,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新一轮产业及结构调整,我们需要寻找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增长点,以科技为主要支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各国走向经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已超过4000万。子女外出务工,代际空间距离的拉大,必然会导致农村留守老人在养老方面子女角色的缺位,给留守老人的晚年养老带来诸多问题,因此调查农村留
随着气候合作与贸易合作的不断深入,碳泄漏,作为环境与贸易冲突的产物,备受关注和饱受争议。人们对碳泄漏的认识出现了偏差。目前国际环境法对于碳泄漏的规制处于不力的状态,多
苏丹是中国海外寻油最早的目的地之一。经过1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已在苏丹投资150亿美元,逐步形成集生产、精炼、运输、销售于一体的完整的石油工业产业链。南北苏丹冲突对中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新加坡的政治形态成为学界的研究热点,新加坡奇迹吸引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在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发布《2011-2012全球竞争力报告》
长期以来,人们对个性问题的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从古希腊思辨到近代非理性,西方学者关注个性的热情丝毫不减,中国同样如此,从儒家思想到五四新文化,对人个性发展的探讨已经超出了教
文化与科技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上看,科技也属于文化的范畴。回望历史可以看到,文化与科技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大特征,共同推动着人类文明演进发展。尤
关于公司责任,主要有股东优先论和利益相关者论两种观点。法律制度的变迁、非政府组织的推动使公司社会责任(CSR)的履行成为必然。从公司层面看.履行CSR可以提升公司声誉、减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