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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我国明确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但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忽视了社会层面的发展,造成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养老事业滞后等社会问题。处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非营利组织因其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而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力量,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支持其发展壮大。税收政策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手段,被广泛用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同时,也用来调节非营利组织等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本文正是欲通过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来推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本文对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研究非营利组织自身适用的税收激励政策;二是研究为非营利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来源的企业和个人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激励政策。在此基础上从企业公益性捐赠视角,本文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首先阐述了非营利组织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理论,并且利用例证和均衡分析的方法演示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促进企业捐赠的实现过程。然后分析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和管理的现状,从非营利组织自身和作为公益性捐赠主体的企业和个人两个角度梳理了与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其次,本文以沪深A股311家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从企业公益性捐赠的视角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的结果为:较高的捐赠价格抑制企业捐赠支出;较高的净利润促进企业捐赠支出;企业规模与企业捐赠支出正向变动;较高的盈利能力抑制企业捐赠支出。最后,基于前文的问题分析,并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的建议,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完善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税收激励政策;完善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激励政策;完善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的其他措施;完善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的配套措施。以沪深A股311家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从企业公益性捐赠的视角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激励进行实证分析;提出非营利组织购买用于与其宗旨相关的公益活动的小汽车应免征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是本文的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