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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兴事物,正是此次改革面临的新的社会背景,将强有力的推动全面改革,尤其是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由于技术特点,大数据从根本上变革了信息处理方式,激发治理方式变革,引导服务模式创新。可以说,这是在政府治理2.0语境下的创新。大数据时代对政府治理体制、理念、职能、方式和技术等产生了巨大冲击,也提出了相应的变革需求,要实现政府有效治理,需要政府对这些冲击和变革需求做出应对之策。本文通过界定大数据、政府治理和智慧治理相关概念,明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治理理论、协同学理论、帕累托最优理论和生态系统学理论等理论,奠定了研究的理论基础。对智慧治理进行了深入剖析,从智慧治理的本质、内部特征及外部表现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智慧治理的内涵。智慧治理的本质是优化协同治理,内部特征为智慧性、协同性、共享性和实时性,而外部表现则表现为治理对象的整体性、治理产出的个性化、治理思维的前瞻性与治理决策的科学性。通过新加坡与杭州市智慧治理案例比较,发现两者共同实践路径是在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下,以公众需求为中心,借助大数据技术和信息产业支撑,通过拓展大数据与各大治理客体的智慧融合,从而实现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下的智慧治理模式。结合案例实际,本文构建了政府智慧治理一般性框架体系。具体地,我们从智慧治理的基本原则、治理目标、治理主体、平台支持四个方面构建政府智慧治理的框架。对智慧治理框架的实践适用性进行分析,运用生态系统学理论和帕累托最优理论推导智慧治理框架的优越性,从而为智慧治理框架的合理性提供佐证。适用性分析表明,智慧治理框架是能够适应实践发展的,能够为政府实现智慧治理提供政策指导。本文测度分析了政府智慧治理的经济效能,为智慧治理效能提供数据计量支撑。具体做法是基于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准自然实验,利用倍差法实证检验了智慧治理对经济增长绩效的影响,分别从经济增长规模、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效率三个方面展开,并基于政府行为角度验证了智慧治理影响经济增长绩效的机制,得出如下结论:一是智慧治理促进了经济绩效的提高,其通过短期“牺牲”经济增长速度,增加了经济增长规模,提高了经济增长效率。二是智慧治理通过变革政府管理方式,改变政府行为影响了经济绩效。三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管理效率差异,导致中部地区智慧治理经济绩效存在边际递增,其经济绩效高于东部地区。稳健性检验表明上述结论均十分稳健。产业增长研究方面,分别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三个方面展开,并基于政府行为角度验证了智慧治理影响产业增长的机制,得出如下结论:一是智慧治理促进了产业增长,且其对第三产业增长效应最大。二是智慧治理通过变革政府管理方式,改变政府行为影响了产业增长。三是分地区和产业研究表明,智慧治理对东部地区产业促进效应最大。稳健性检验表明上述结论均十分稳健。因此,基于以上实证分析,我们认为政府智慧治理模式能够有效促进不同产业增长,同时对第三产业增长效应最大,这一结论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直接证据。本文从理论剖析、实践分析、框架构建、实证研究四个维度分析了智慧治理,为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提供有益借鉴。可以说,智慧治理模式与当前社会环境具有高度协调性,是适应智能时代政府治理模式转变新的治理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