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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古语:“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治建设中必须重视人的因素。因为法官是执行和运行法律的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良好的实施关键在于法官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伦理观。由此可见,法官职业伦理建设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尤为重要。然而从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来看,虽然有重大进展,法官的素养得到了整体的提高,但是司法公正并没有得到充分实现,一些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出现。诚然,这些现象与规范的不完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等等都有关,但另一方面,法官的素质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法官素质的提高上,法官职业伦理又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构建法官职业伦理,有助于提高法官素质,维护良好司法形象。因此在此背景之下,本文对我国法官职业伦理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并且对如何建构我国法官职业伦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目的、选题意义与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了研究方法和具体研究思路。指出了法官职业伦理对法治国家的发展具有促进功能,并总结得出本国法官职业伦理的缺失问题。另外通过介绍国外和我国法官职业伦理的研究现状,指出我国法官职业伦理建设中的不足。第二部分法官职业伦理的概述,通过对职业伦理、“法官”、法官的职业伦理的含义等概念一一分析,指出法官职业伦理是法官基于法律职业共同体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人伦关系原理。将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相比较,从而进一步分析出法官职业伦理与法官职业道德不同,有着自身的独特性。法官职业伦理的主体是法官本身,对象是法官的职务行为和平时各类活动。公正司法,忠于法律,坚持司法独立,崇尚公平正义,良好形象与良好的法律素养是我国法官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文章在这一部分还分析了构建法官职业伦理的必要性。笔者认为社会纠纷公正有效解决依赖于法官的职业伦理,法官良好的职业伦理可以提升法官形象和法官群体社会地位,是促进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法官职业伦理规范国外研究。着重论述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法官职业伦理准则,得出各国法官职业伦理准则的具体原则,并分析得出英美法系国家职业准则呈体系化。而大陆法系国家,法官职业伦理并未形成完善的体系。第四部分主要介绍法官职业伦理建设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出目前仍存在一定问题。笔者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并指出我国法官职业化进程中的伦理缺失及其原因。原因在于近年来,国家虽然逐渐开始重视法官职业伦理的发展,但总体来说法官职业化程度不高,我国法律传统的缺失,职业制度保障不完善等,导致部分的法官呈现出行为不规范,司法腐败不当现象逐渐涌现,使司法权威性和法官形象受损。第五部分主要提出构建我国法官职业伦理的若干建议。首先从内要加强法官职业伦理教育,在大学法学院应设立法律伦理课程,使将来的法律人明白何为法官职业伦理,同时应对职业法官进行必要的职业再教育,培养法官的自律能力,提高法官的素养。从外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完善法官的职业伦理准则,严格法官选任制度,保障法官职业制度,提高法官的待遇水平,为法官提供经济保障与身份保障。健强法官的监督制度,使法官职业伦理建设落到实处,最后要坚持司法独立化。确保法官的裁判权能独立行使,不受外界的干扰,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