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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急剧转型,使中国的社会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公民的个体性差异迅速扩大。一部分人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关系日益依赖于法律的社会控制手段时,社会弱势群体显然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而现实生活中,又恰恰是他/她们的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弱势群体权利的正当性和脆弱性使得对他们的司法救济显得尤为重要。而法律援助作为国家对经济困难者给予的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是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种普及的司法救济制度。我国也通过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进行司法救济。
在目前的中国,农民无疑是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弱势地位突出的体现在权利的贫困和权利救济途径的匮乏。由此,对农民进行法律援助迫在眉睫。而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经历了几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表现在立法上和实施中。尤其是在农民的法律援助方面,问题更为突出。如何克服现有的法律援助的缺陷,从机制上予以构建和完善,本文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期“把法律交给群众,把服务送进万家”的法律援助之光能真正普照农民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