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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中央政治局组织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与会代表赋予了我国农村建设的新使命,与时俱进的提出了很多围绕“三农”建设为主旨的方针,旨在改善我国农村,尤其是改善西部农村基础设施、教育、产业等发展滞后问题。近几年来,四川省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也从四川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探索农业和农村科学发展的路子。经过近几年的创新实践和艰苦努力,全方位地提升了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水平,使农村原来的落后面貌获得扭转,树立了新农村建设的标杆。本文以经济学主要理论为依据,运用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四川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论文首先对国内外农村投融资问题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科学的界定了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的相关概念和内涵,指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上所提出的新村建设,实际就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村落民居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三方面的内容。随后论文构建了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分析框架,分别对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其次,在对文献梳理中发现,现有文献对于以省为单位,以新村建设投融资效率研究为视角的文献几乎为零,那么本文通过投融资主体分类,对四川省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的效果和运行效率进行分析研究就是本文的创新点。研究主要采用了由著名的运筹学家A.Charnes,W.W.Cooper以及E.Rhodes在1978年首先提出的数据包络分析方法,以2012年四川统计年鉴的21个市及自治州数据位样本,对四川省新村建投融资制度运行效率进行测度。运用DEA方法对全省各市区农村投融资制度运行效率的差异及其原因进行了阐述,并结合实地调研所取得的一手资料和数据,就四川新村建设投融资的现状、问题和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实证表明,我省总体上在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方面的效率处于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但是部分区域在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上的规划和管理战略上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因此造成了其在实施过程中造成一定投入资源的浪费。在实证的基础上,论文还将四川新村建设所总结的经验与国内外新村建设成功经验进行了对比,通过借鉴国内外优秀的发展经验,尝试制定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安排,为四川新村建设投融资制度提供创新的思路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