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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问题由来已久,无论是学界还是政界,都对这个问题倾注了很多注意力。一些社会管理理论或者上升为公共意志,或者从公共意志中得到发展。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公共知识分子将注意力转向社会领域的积极性比以前大大增加了,政治精英也将社会建设、社会体制改革等议题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次,赋予了社会管理更加丰富的涵义。当我们放在当代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加以分析,有许多问题需要澄清,如,我国的社会管理职能处于一个什么处于一个什么样的阶段、水平?未来需要加强哪些层面的构建?要从哪里作为完善社会管理的切入点?从广义上讲,在我国的政府体系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及各个部门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所以,研究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很多切入点。
相对而言,民政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机构之一,集社会政策、社会福利、风险预警、救险救灾、行政区划、社团管理等众多事业与一身,从它的职能演变、价值选择、治理工具、权能体系等方面看,承担着社会管理的主要职能。民政部部门既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又是市民社会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建设的重要通道,通过分析民政部的主要职能,并总结历次机构改革中民政部的职能调整,以及在这些调整中体现出来的社会管理方式、社会服务理念、社会管理逻辑等,可以从一个侧面探索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变革轨迹。
本文以改革开放至今的社会转型期为主要背景,以民政部作为考察个案,以社会管理相关理论为支持,对于一些需要数据支持的地方,进行相应维度的统计分析,借助数字展现我国社会管理领域的一系列变化,并与对应的社会管理职能做对比分析,从而描述在特定时期的社会管理现状及其成就与不足。
本人认为,以民政部的机构职能作为切入点来研究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变革,有以下理由:第一,民政部承担着大部分社会管理职能,是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选择民政部作为个案,可以比较全面地进行研究,具有代表性。第二,民政部的大多数职能与比较具体,操作性强,它们的演变能够很好地反映党和政府在社会管理问题上的路线和方向,因此就更能够体现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变革方向。第三,民政部的机构角色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而民生问题是现在社会管理的最主要问题,这样更容易抓住研究的要点,进行深入研究。总体上来说,转型期中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变革遵循着一条线索,两个方向。即,以改革开放背景下的社会转型为线索,向动态模式和合作共治模式转变,合作共治模式是最终归宿。
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将从梳理中西方理论的基础上,着重对社会管理研究做一个基本的述评,并辨析转型期、社会管理、社会管理职能等概念,再此基础上进行几个研究假设,为论证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变革打下理论基础。第二章将结合民政部的机构沿革,描述民政部的发展轨迹,勾勒民政部在社会转型期间的机构变迁,并辨析民政部的立法地位、行政地位和社会地位,对其权能角色做一个基本辨析,以阐述民政部在社会管理领域的特有地位。第三、四、五章将分别引入职能、规章、治理工具三个变量,构建“干预控制——合作共治”的分析框架,以此勾勒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变革路径。其中,第三章梳理民政部在机构改革中的职能调整和变化,通过纵向比较,重点研究目前民政部具有的基本社会管理职能及其变化,并比较中西方社会管理职能的异同,得出一定的启示。第四章以民政部规章为变量,通过分析民政部规章发挥的社会管理功能,并比较民政部已经废除的规章和现有规章的不同,分析前后所体现的社会管理理念、方式、模式的变化。第五章引入治理工具变量,选择管制性工具、市场化工具和社会组织工具三个维度,借以分析民政部社会管理职能从“干预——控制”到“混合管理”再到“合作共治”的发展轨迹。第六章将综合前面的论述,得出相应的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