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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益事业发展历程伴随着“官办或半官办”性质,行政色彩浓厚,在社会发展迅猛的今天,“官办公益”、“官办慈善”诟病不已。2011年一系列慈善组织负面新闻的频频曝光重拳击毁了民众对官办慈善组织的信任,慈善组织一时间成为了“众矢之的”。但同时这也掀起了一股强大的公益问责风暴,引发了社会与学界对于公益组织与公益事业的思考。我国民间公益组织也在此时迎来了发展的春天,2011年国内网站首次引入众筹模式,2013年第一家公益众筹网站成立。公益众筹作为“普惠公益”,正以其大众性、创新性、投资性、透明性及交互性的特点与优势推动着我国公益事业新发展,在越来越广阔的领域追求更广泛的人类群体的福祉,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然而,目前众筹在国内随时面临逾越法律红线的危险,公益众筹法律地位尴尬,缺乏有效监管,仅靠平台自律不利于保护投资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公益众筹的发展举步维艰。虽然公益众筹并不能取代传统公益,但其是对传统公益的重要补充,在互联网时代扮演着越发活跃的角色。我国的公益事业并不发达,公益事业缺乏活力,民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不高,在这样的国情之下,应当促进公益众筹的发展,通过尽快建立公益众筹相关法律制度,让公益众筹合法化,有法可依。通过建立公益众筹参与各方准入制度、构建信息公开机制、社会信用体系、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以及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等一系列举措保障公益众筹健康、持续的发展。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叙述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及创新之处,说明本文所涉及的“慈善”与“公益”两个概念的比较与界定,交代本文的研究内容及思路、研究方法;第二章回顾了我国传统公益事业发展历程,同时阐述公益众筹对传统公益的理念变革与国内外公益众筹的现状对公益众筹的现实新发展。提出公益众筹是民间的“人人公益、大众公益、普惠公益”。第三章分别具体分析与阐述公益众筹参与各方——众筹平台、项目发起人、投资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四章,揭示公益众筹目前所面临的合法性问题,其法律地位尴尬,并未得到相关法律承认,论述公益众筹运营过程中还可能出现的欺诈融资、项目发起人违约、众筹平台设立资金池及侵犯相关参与人隐私权等风险;第五章通过借鉴美国“JOBS”法案相关经验,提出对我国公益众筹的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当务之急是在立法上认可众筹,同时构建信息公开机制、社会信用体系、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搭建众筹参与各方的准入制度并构建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实现对众筹平台的监管,保障公益众筹的健康运行;第六章,点明公益事业的发展急需调动最为广泛和基层的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其中,在公益众筹领域,我们与发达国家几乎同时开始探索,发展中国家可能反超,利用新技术、新规则与创新监管手段打造高效透明的民间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