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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理论是近些年来我国行政法学界关注的热点。改革开放后,学术界对于行政体制改革理论研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可谓是数量多,质量高、内容丰富,为构建我国面向现代化的政府权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进入21世纪,面对来自世界的挑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正在向纵深方向推进,迫切要求学术界在体制改革理论上进行创新和超越。 在整个国家机关序列中,行政机关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行政管理的范围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而在整个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又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相对于立法、司法活动而言,执法活动与公民的利益有着最直接、最经常、最广泛的联系。目前,在行政执法领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职责不清、多头执法、执法暴力、执法部门主义倾向严重等。我们应当重视这些问题,行政执法状况的好与坏,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法体制的健全与否。行政执法体制的建设程度决定着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极大地影响着法治政府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首先应当关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和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新的行政执法体制。 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行政执法体制的现状,接着通过分析外国相关的行政执法体制简况来阐述我国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现在我国在全面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由此可见,进行执法体制的改革也是为了适应法治社会的要求。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重要的是完善一系列制度,促进权力、执法模式等的体系化。在体制建设过程中,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行政执法指导原则的确立,原则当属于制度的范畴,执法原则是贯穿于执法活动、执法制度中的红线,是指导执法活动的精神准则,它的确立有助于确保执法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使行政执法人员不至于迷失在权力、尤其是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领域中。基于这点,文章单独提出一大部分来讨论关于行政执法原则的问题。传统指导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文中提出了行政执法中应当增加一项新的指导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民惟邦本”,行政的根本目的就是为民服务,如果单纯为了管理社会而行政,行政则会无法避免的误入歧途。文章的最重要部分是第四部分:如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笔者归纳了几点建议,重点强调做好行政执法机关性质和职能定位工作,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等。其中通过对大量文章的阅读和实践中案例的总结,笔者提出了几点自己的意见:主张通过建立权利保护机制来制约权力,建议把地方政府也作为权利保护对象之一,以此来辅助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和跨地区执法难问题;采用“体验试执法”来解决执法不顺畅、行政相对人抗法等难题;在监督体制中主张缩小监督主体范围,集中监督,防止形式化监督。另外在确立以人为本原则和综合执法完善中也融入了一些不成熟的见解,希望能对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贡献笔者的绵薄之力,也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批评指正,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