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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如何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是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中必然要面临的一个难题,是完善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关键问题。农村老龄化、劳动力转移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背景下,研究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了解农村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探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问题,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设置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显示,6.7%的被调查者愿意在养老院生活,大多数被调查者更倾向于居家养老,对入住机构养老没有表现出较强的意愿;农村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意愿主要在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生活两个方面,对陪同看病等医疗服务需求意愿更强烈;被调查者的出资意愿更偏向于低档次水平,可接受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左右。
研究表明,影响农村老年人居住意愿的因素主要有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年龄和收入水平。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影响只有很少的农村老年人选择愿意入住机构养老。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年龄越高越倾向于选择入住机构养老,个人收入水平越低越不倾向于入住机构养老。影响农村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意愿的因素主要有性别和年龄。在农村,男性比女性更希望养老机构提供较多的服务,更愿意接受各种类型的服务;年龄越低对医疗保健和日常照料服务的需求意愿越高,年龄越高对情感慰藉和外出购物服务的需求意愿越高。传统家庭养老观念、性别、年龄和收入水平均影响农村老年人的出资意愿。传统家庭养老观念较强的农村老年人倾向于选择更低档次的出资水平,男性比女性更倾向于较高的出资水平,年龄越高选择的出资水平越高,个人月收入水平越低出资水平越低,随着个人月收入的提高,选择较高出资水平的比例也有所提高。
在对农村老人机构养老意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构建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基础,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为辅,加强社区服务和社区互助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具体来说,(一)在农村全面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为每个农民建立一个比较规范的养老保险,尽量通过社会渠道提供老人生活的经济支持,使家庭作为养老经济供给者的主体功能渐落次要地位。(二)继续强调家庭保障的基础地位,家庭保障和自我保障在农村养老保障中仍具有重要功能。由于农村老年服务设施相对不足,社会化养老服务缺乏,家庭仍然是老人情感慰藉和生活照料的主体。(三)强化国家和社区在农民养老保障中的作用。国家除了提供必要的养老保障基金之外,还必须采取更多的社会政策,对那些没有家庭支持的,或者家庭功能很弱的群体提供福利保障。国家还可发起“农村养老工程”,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捐赠助老活动,在村一级建设养老机构,并以此为依托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互助,使其具有社区老年人活动基地的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开放式的“农村老年人之家”。(四)适量发展机构养老,以满足愿意选择机构养老的农村老年人的需求。在农村发展机构养老应充分体现公益性,最大限度地降低缴纳的费用。在农村发展机构养老应以救助型养老机构为基础,以构建综合性养老机构为主;在管理上应改进僵硬的制度化管理,探索开放式管理模式;在服务上应更加专业化、人性化,与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相结合,以使其专业化的服务尽可能惠及居家养老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