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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的地方银行包含省、市、县三个级别,目前学术界对地方银行的研究已经有诸多成果问世,尤其是对省银行、县银行的研究都已经有了宏观层面的梳理与微观层面的个案研究。而市银行在地方银行体系中由于地位尴尬,数量较少,因此较少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以重庆市银行为个案对象,以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以及民国时期的报刊等资料为基础,通过对重庆市银行的历史脉络进行梳理,力图探讨民国时期市银行所处的历史地位及作用。重庆市银行在重庆市临时参议会的倡导之下于1946年正式成立。这是重庆市政府在民国时期创设的唯一一家地方银行,其资本完全由市政府拨给,市银行的董事长由重庆市市长担任,市银行的内部人员与市属各机关联系密切,因此与大多数地方银行一样在业务上受地方政府影响颇大。在解放战争期间,国民政府控制地区通货膨胀,市场萎缩,经济萧条。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重庆市银行的业务开展与扶持地方经济始终紧密结合。代理市库是重庆市银行最主要的业务之一,这方便了重庆市财政资金的科学管理,提高了市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在存款方面,市银行吸收的存款以公库存款为主,虽然资金数额庞大,但是流动性较大,利用率有限。在贷款方面,主要以同业拆放款和贴现放款为主,同业拆放款业务的开展对稳定当时的金融环境,保障各类商业行庄的正常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贴现放款的关注点则主要集中于各类生产事业、公私立学校,帮助重庆市内各大中小学在极其恶劣的经济环境之下维持正常运转。除此之外,还开办小本工商业贷款与郊区贫农贷款,小本工商业与城市郊区贫农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关注度不够,国家行局少有贷款,另一方面由于其本身偿债能力低,贷款风险大,商业行庄往往不愿意承办此类贷款,而重庆市银行不计盈利,冒着资金难以收回的风险开办此两项业务,充分体现了地方银行的责任与担当。由于经济局势不稳,业务量有限,汇兑业务方面,多与四川省内各县市洽订通汇合约。在传统银行的存贷汇业务之外,重庆市银行还陆续开展担保、透支等业务。1948年底为了配合币制改革,市银行还发行银元辅币券,开展收兑金银等业务。重庆市银行历时不到4年,一方面在其成立之初积极拓展业务,为恢复稳定重庆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其业务经营不计收益,放款结构严重不合理,资金运用风险大,多笔贷款难以收回,因此4年历史之中财务状况始终并不理想,使得其本身就成为了地方经济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加之作为地方银行官僚气息严重,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在解放战争后期搜刮黄金,滥发银元辅币券加剧通货膨胀,在重庆解放之后走向了其历史的终结。作为市银行的一个缩影,重庆市银行反映出了市银行在地方银行体系中的尴尬地位。造成这种尴尬地位的原因一方面主要是法律依据上的尴尬,市银行依据《县银行法》成立,却面临与省银行类似的经营环境;另一方面,由于民国时期“市”一级行政区划的复杂性,难以简单将市银行归入省银行或县银行之中,因此造成了市银行地位的尴尬。但不可否认市银行是地方银行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力量,对稳定城市经济金融,扶持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各地城市商业银行纷纷设立上市,对民国时期市银行的研究有助于为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