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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武功定鼎天下,以满洲八旗为经制武装主力,以绿营为辅助力量。在清代前期,凭借八旗、绿营的武力多次在内外战争中取得胜利。清政权的稳定除了依赖八旗、绿营经制武装外,同时,还有赖于统收统支的财政集权体制。在此体制之下,全国财政收入统归中央,户部通过估报、起运、存留、奏销等制度,牢牢控制着各省财税的征收、管理、分成、调拨之权。地方没有独立的财政权,各省藩司只是作为户部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代理户部行使赋税的征收、管理权。清政府通过对财权与兵权进行制度性设计,使两者紧密配合,共同支撑与维护清集权体制。乾隆朝晚年,国势开始衰微,贪污腐败盛行,吏治败坏,政以贿成,而八旗、绿营由于养尊处优,战斗力锐减。道光三十年冬(公元1851),洪秀全率领太平军在广西金田正式宣布起义。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占领长江下游广大地区,建都金陵,定为天京。在太平军一路北上,势如破竹之际,清政府各路八旗、绿营武装,屡战屡败,丧师失地。而国库本来存银无多,加上战争初期巨额的军费开支,导致户部入不敷出、无款可拨。在此情况下,咸丰帝不得不变通旧制,放权于前线统兵将帅与地方督抚,则令他们“就地筹饷”。此外,命令曾国藩等在籍大员,办理本省团练,协助八旗、绿营战守,以弥补经制兵力之不足。此令一下,曾国藩在湖南原籍,着手亲自招募勇丁,只选择身家清白、出身乡野的质朴山民。组建了一支在忠诚、凝聚力、战斗力方面远胜八旗、绿营的湘军武装。同时,曾国藩通过自办捐输、自抽厘金为湘军提供了相对稳定的饷需供给保障。自募勇丁与自筹饷需为湘军一步步壮大,脱颖而出,最终成为战胜太平军的主力奠定了基础。在战时,清中央政府无力及时、足额的保障前线军队饷需的供给。得到筹饷权与责的地方督抚在开发新的税源的同时,也设立了一系列临时性的管理机构。湘军饷需的最大税源——厘金,自出现之起,地方便掌握了厘金税目、税率、局卡的设置以及人员任命等权力。临时设立的厘金、粮台等机构,在战时紧急情况下,部分地取代了原属藩司的权力,并且只对地方督抚而非中央户部负责。战时,在财政体制中,上述一系列体制外的因素,与同为体制外的湘军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咸丰十年,湘军统帅曾国藩就任两江总督,以及左宗棠、李续宜、严树森、沈葆桢分别担任浙江、安徽、湖北、江西诸省巡抚。一时,形成了以曾国藩为首的湘系将领掌控东南各省权力的局面。战时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此时,也开始制度化、固定化。清政府下放的财权与兵权,也牢牢的掌握在地方督抚手中,虽然清政府做过一些努力尝试收回,但都未能成功。晚清,兵为将有局面初步形成,地方势力开始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