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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的城市经济和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资源型城市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但由于这一类城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当地的矿产、金属等自然资源有极强的依赖性,加之在资源开发、城市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导致目前资源型城市的发展已逐渐无法跟上当前经济的高速发展。而全要素生产率代表了一国或一地区经济的发展质量,也是经济平稳运行、可持续增长至关重要之处。因此,在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环境下,针对资源型城市在发展中面临的困境,2013年11月12日,国务院颁布《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要在转型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以政策助力资源型城市建立多元产业结构体系,满足资源型城市当前的实际需求和持续、长久发展的需要,提高其全要素生产率,实现高质量发展经济。《规划》的实施能否在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改善的基础上消除发展过程中的障碍,提高生产效率,改变其城市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的粗放状态,完成城市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蜕变,就成为本文的重点研究内容。同时针对不同类型、区域的城市之间的作用效果以及不同城市政府效率以及不同市场化程度对《规划》实施程度存在的差异性影响,以及《规划》对资源型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机制,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分析,整理得出的研究结论,并针对从中反映的一些问题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规划》作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选取2007-2017年全国284个地级及以上行政区为研究样本,通过双重差分法实证分析《规划》对资源型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并通过反事实检验、PSM-DID等方法来验证主要回归结果。此外,本文还进行了相应的异质性分析,并进一步阐述了《规划》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影响的中介效应,即《规划》主要通过推动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且《规划》对资源型城市全要素生产率的显著影响存在于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以及衰退、再生型城市和政府效率高及市场化程度低的城市。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规划》的实施能够显著提高资源型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这说明,在实施《规划》时,政府应坚持根据资源型城市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其采取科学可行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同时,本文也依照研究结果为后续《规划》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一些合理的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