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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事关民生的头等大事,也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社会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食品产业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一些食品生产商、经营商为利无德,食品安全形势日趋严峻,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三鹿事件、河南“瘦肉精”事件等不断爆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无不使人触目惊心。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食品安全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本文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为研究对象,阐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理论,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并结合国外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全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文章的基本结构如下:引言部分指出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刻不容缓。第一章为食品安全监管基本理论阐释。该章首先明确了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内涵;其次分析了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最后从法理的角度阐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价值。第二章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现状。该章主要论述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现状和历史沿革以及法律制度现状,并以河南“瘦肉精”事件为分析对象,较为全面提示和深入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权限不清导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并存;执法不严,监管效力不足;问责机制存在缺陷;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第三章是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及启示。该章概括性介绍了德国、日本和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理性思考其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启示。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本文在结合我国当前实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首先应健全组织法,理顺各部门关系,并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其次,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常态监管,加强依法行政的步伐;再次,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最后,整合现有的法律规范,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构建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