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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是人类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洗钱活动日益猖獗,对各国经济、金融秩序以及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它危害国家的社会治安,破坏社会公平,扰乱经济和金融的正常运行,由于现代洗钱犯罪涉及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范围广,而且资金的转移往往具有突发性,很容易埋下金融危机隐患,对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作为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其反洗钱工作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信息披露问题,本文在对洗钱-反洗钱行为进行经济学分析之后,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在反洗钱信息披露方面新的风险点进行了分析。本文第一章首先介绍写作本文的目的,第二节对洗钱的背景进行介绍:洗钱的定义步骤、手段危害、国际反洗钱监管现状以及我国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第三节介绍了反洗钱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最后一节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创新之处。洗钱犯罪是一种经济犯罪,洗钱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在洗钱与反洗钱的博弈过程中,博弈主要涉及三方:洗钱犯罪分子、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以及反洗钱监管当局。本文第二章试图运用博弈论、成本收益理论、外部性理论、信息经济学等现代经济学理论构建分析框架,通过运用经济学理论来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借鉴。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机构,成为洗钱者进行洗钱活动的首选渠道。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的运作方式和服务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金融电子化使洗钱行为更加隐蔽,洗钱手段日益复杂。商业银行处于反洗钱的第一线,其反洗钱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第三章通过呈现电子创新产品的一些特点,分析说明这些因素使反洗钱工作的信息披露制度受到削弱,电子产品因此蕴藏着巨大的洗钱风险。本章运用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对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信息披露进行分析,并着重分析电子银行以及电子货币等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的反洗钱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哪些新难点,并对商业银行应对这些新挑战提出对策建议。《反洗钱法》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纳入相关机构的工作范围,保险业作为反洗钱的主力军之一,其义务主体地位在《反洗钱法》颁布后地位得到更加明确的落实,由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刚刚起步,面临着更多的障碍和困境。本文第五章在对保险行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对保险行业容易被洗钱利用的方面和对洗钱的天然屏蔽性进行了分析,并特别分析了其中保险中介机构的洗钱高风险环节,最后对刚起步的保险行业反洗钱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