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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人们寻求自由的手段,享有自由的方式。而法律史则谱写了人们追求自由的历史。这一判断适用于一切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文明,因而也适用于历史上出现过的任何一种法系,不管这一文明或法系已经消逝或仍然存在。于中国来说,人们对自由的追求所产生的第一次伟大功绩就发生在西周初期,那时发生了从“神权法”的法律思想到“敬天保民”的法律思想的转变,从而法律开始了对人的重视,而中国的法律也从此摆脱了宗教的束缚。然而由于史料的不足或不可信,对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的研究往往让人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西周青铜器金文所富含的政治法律方面的资料信息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我们认识这一段法律变革的历史以自信。笔者在本文中就是以《大盂鼎》这个西周康王时期铸造的青铜器为中心展开论述的。通过分析《大盂鼎》的铭文资料,挖掘其中所富含的法律信息,进而由此来认识西周成康之世的法律思想,并以此为基点,依次扩展到分析西周与殷商末期的法律思想的不同,西周对殷商的法律思想的继承与变革情况,以及西周的法律思想从文王开始到康王时期的积淀过程。全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以青铜器金文为核心,简要地介绍了青铜器金文法的研究情况,包括对青铜器金文进行法律研究的可能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对于商周之际这样一个法律变革时代,金文作为一种考古资料,它的真实性、可靠性,更显得弥足珍贵,它使得我们对这样一个时代的法律变革的认识更为深刻与可信。第二部分则介绍了《大盂鼎》的铭文内容和背景资料。该铭文是西周康王对其大臣盂所作的治国的训诰,在铭文中康王分析了殷商之所以亡国和西周之所以兴盛的原因,告诫盂治国时应该遵循文王的德范与制度,要“敬德”、“爱民”。此外,分析了康王时期的社会政治法律背景,主要是针对“成康之际刑措四十年而不用”这一惯常的理想性历史观点进行史料分析,进而予以辨伪。第三部分是全文的核心部分,集中分析讨论了《大盂鼎》铭文的法律思想,从四个方面对这一铭文所富含的法律思想进行缕析:“天命”、“天罚”与“以德配天”;“肆于酒与否”与商所以之亡周之所以兴;“明德慎罚”;“贤人政治”。这四个方面几乎包括了国家政治法律生活的最主要的内容,即政治的合法性、经济的奢侈或节俭、司法诉讼原则和人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文中对这四个内容的分析都是以铭文的表述方式为模范,即每一个方面的法律思想的讨论都以对殷商与西周在该方面的不同政策、不同态度的对比来展开的。第四部分则从原创文化的角度对西周青铜器金文法的研究的重要性予以肯定。本文是笔者进行金文法研究的一个尝试,笔者选择了《大盂鼎》的铭文这样一个西周早期的政治事件作为研究标的,对西周早期的法律思想进行了案例分析性的研究。整个文章的研究方法则以通过把铭文内容和相关的第一手历史文献资料诸如《史记》、《尚书》、《论语》等进行相互比较与引证,以得出对《大盂鼎》所处的成康之世的法律思想进行尽可能准确的认识与分析,并进而对商周之际的法律思想的变革得以初步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