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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国内外盈余管理和避税较为突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背景下,将企业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的相关关系分为由盈余管理引起的所得税成本研究和以避税为动机的盈余管理研究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在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带着我国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通过操纵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的行为和在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存在利润跨期转移的现象这样的疑问,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我们关于企业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相关关系的论断。本文的主要论题是:①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是否通过操纵会计-税收差异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②高税率公司是否更倾向于通过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③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背景,上市公司是否因避税动机而进行利润的跨期转移?本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①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幅度越大,则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越高,即存在通过操纵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的动机越强烈。②上市公司存在通过操纵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以规避所得税负的行为,但回归结果也表明,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规避的盈余管理税负成本较为有限,平均每1元操纵利润中,只有4.8分的操纵利润可以规避所得税成本,这也许是由于进行盈余管理的公司避免因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过高,从而引起资本市场或税务当局的怀疑。③高税率公司更倾向于通过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且通过操纵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规避税负的动机主要发生在高税率组别。就我们样本公司平均而言,所得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操纵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占期初资产比例将增加0.2%,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适用33%税率的公司与实施后适用25%优惠税率的公司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操纵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占资产比例将减少1.6%;适用25%税率的公司相对适用15%优惠税率的公司而言,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占期初资产的比例将增加2%。④资产规模、审计师事务所、资产收益率与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实际控制人类型、公司成长性与非应税会计-税收差异显著负相关。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税率降低的公司为了节税而推迟确认2007年度实现的收益,出现了负的盈余管理行为;税率升高的公司则不存在明显的避税盈余管理行为。此外,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前三年,上市公司总体存在为了减少当期所得税支出而进行利润跨期转移的行为。